长篇影评
1 ) 我心中的绅士模样
在我眼里,007首先是绅士,其次才是战士。我爱那个身穿考究西装的美男子,喜欢他品缀摇匀的伏特加兑马提尼,欣赏他时刻显露的贵族举止,还有无论飞行、打斗、拆弹甚至逃命都帅得要死的翩翩风度。我还喜欢007是泡妞高手,他总是能用一两句幽默的语言、几个挑逗的眼神和一抹轻卷嘴角的笑容让美女自动投怀,哪怕是敌方的美女,只要见了他,便临阵倒戈。
但是克雷格演绎的007不是绅士。他的脸庞不够俊美,举手投足不够优雅,走路说话不够潇洒,生活方式不够贵族,柔情不足而冷峻有余的眼光也不够迷人。面对这样的男人,“好色”的我都产生不了幻想,当然也就不认为他拥有邦德女郎无法抵挡的魅力。影片中,克雷格与首席邦德女郎相爱了,可这真正的爱情竟不能让我的心荡起一丝涟漪。真的爱上了吗?怎么爱上的?为什么没有电流?这场爱情还不如以往007的一夜情撩人心弦。
看完电影,我心里说:这不是007!这只是一个伊桑·汉特之流的美国硬汉。
也许我说得不公平,也许克雷格的007更接近现实战场,因为在你死我活的格斗中,绅士也顾不得仪表。但电影本来就是虚构的,又何必如此较真?也许,早先的007就是这等模样,翩翩风度是后天修养而来的,因为《皇家赌场》是前传,所以如此。
《皇家赌场》好看吗?绝对好看!情节迭宕,动作火爆,美人养目。但,我宁愿把它称为一部精彩的美式动作片,而不是007电影!
2 ) “我才他妈不管是搅的还是拌的!”
据说克雷格一开始是拒绝出演本片的,因为他认为邦德片已经落入了一个僵硬的俗套,尽管他读过每一部伊恩•弗莱明的原著,看过从Dr No以来每一部邦德片。直到他读到了导演坎贝尔的改编剧本(此君已经是二度拯救007系列,上一次是1995年,慧眼选中布鲁斯南来改变罗杰•摩尔老迈的英式绅士形象),才爽快地答应。
在皇家赌场里,对邦德形象的重塑渗透到每一个细节里:邦德打量安全出口的眼神、利索地安装手枪消音筒、撕破衬衫用波本酒处理伤口、从反派老婆口中套出情报后嘎然而止的缠绵……这些小细节都在无声地告诉你,这是一个不一样的邦德,一个人性化的邦德,007这个代码首先意味的是一名杀手,其次才是风流倜傥的伊顿生。
为了这个角色,主演克雷格找到了曾经为《慕尼黑》担任过顾问的前摩萨德和MI6特工来进行基础训练,所以我们才能看到这个机敏、雷厉风行的邦德,一个令人信服的荧幕杀手。克雷格还亲自修改了剧本,原本邦德在淋浴间里安抚Vesper的那一幕是完全香艳的设置——还穿着white tie的邦德湿身去拥抱全裸的Vesper……但克雷格认为这么拍不但有违逻辑,也完全违背剧本中邦德和Vesper那种独特的关系:由厌恶到信任,在由信任萌生爱意。Vesper是弗莱明的小说中邦德唯一真正投入过感情的女人,她的死和她的双面间谍身份也是后来邦德人格塑造的一个分水岭。如此标签化、性别化地处理这一幕,无疑是对这个重要角色的破坏……于是我们才能看到了007全系列中最浪漫的一幕。
除了演员克雷格,坎贝尔的复古拍法同样也是007系列得以浮生的关键。在皇家赌场与Le Chiffre的牌戏赌局竟然用到了已经在当代电影中很少见的淡入淡出效果(Cross-Dissolve)。长达24小时,赌注金额涉及上亿美元的大赌局如此处理后,给人一种平淡冗长的感受,但又能隐约嗅到赌桌背后的心理和谍战较量让人窒息。达到这种暗流汹涌的效果还需要一个出色的反派,这一作的反派Le Chiffre堪称007史上最土最可怜的坏蛋,他并不是能在太空飞船上向地面发射激光的狂人,也没强大到能暗中操纵全球政治格局,他只是个帮全世界坏蛋洗钱的银行家而已,欠了一屁股债才被迫来到皇家赌场孤注一掷。丹麦演员米克尔森成功也同样为邦德塑造了个有血有肉的对手,你很少能在一部动作片里看到情绪如此复杂的反派角色。
Bond: Vodka on Martini
Bartender: Shake or stir?
Bond: Do I look like give a damn?
三句台词的信息量,邦德用最原教旨也是最离经叛道的方式回归。完美的5分电影。
——写于幽灵党首映前,第四次重温后
3 ) 关于最后那个贝壳,我的终极解释
最后007看到了那个贝壳,为什么他会去看她的手机呢?
并不是之前很多解释的那样,那个贝壳令007想起了他们在海滩上的美好时光,然后他想最后看看她的手机。
贝壳是那个聪明女人留给007的一个提示。在英文里,贝壳的单词是“seashell”,它的发音近似“see cell”,即“看 手机”,所以007才会重新看她的手机。
希望我对了,呵呵。
4 ) 我之所爱
我想我很有必要写点什么,为这使我感动落泪的爱情。
这次看其实是重温,按理说既然已是看过的作品,感情似乎不应该这样强烈才对。然而恰恰相反,这一次的观影使我明白,上一次我根本是什么都没看懂才对。有人说这次的Bond是最温柔的,最富有情感的。我同意。007系列我看过许多部,从前的Bond们亦是俊美无俦、风度翩翩,但绝不至于令人感动,因为我们都知道,他是没有感情的。
其实我曾数次思考:他真的会爱上一个女人吗?还是他根本就不懂爱,一切的一切都只是逢场作戏?邦女郎每部更新,唯有他永恒不变。我们在追寻新鲜的剧情带给我们的刺激时,心中亦在为他多变的桃花而鼓掌呐喊。我们带着调侃而猎奇的心情去审视那些女郎,冷漠的看着她们掉入桃色陷阱。在看到她们为真相而伤心欲绝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时,心中甚至会涌起一波诡异的快感。"哦,瞧她们多天真!那个男人如此英俊而优雅,但他却永远不会爱上任何人。"
是什么造就了如此残酷的观众们?大概是Bond那满不在乎的态度。连男主角都对那些愚蠢的女人们毫不在意,我们又何必怜惜?
好吧,或许事实并非如我们所猜测的一般。Mr.Bond之所以不再爱人是因为他的心底早已被占据。被谁?没人知道,我们都不知道。但她一定存在,存在这样一个女人,谜一般的,她使多情的James Bond沉醉并为之无情。Now we know,her name is Vesper Lynd.That Woman.
她是沉睡在他心底永远的爱,那一袭红裙就像一支绽放的玫瑰,永不凋谢,在爱人的生命里。她是何时将他俘获?列车上的初见,那时他明明"讨厌"着她;赌桌上的惊艳亮相,也许在他心上荡起了第一波涟漪;楼梯间的生死较量,直接催化了花洒下的温暖;她连接好起搏器救了他,哦,也许就是这里,撩动了那微妙的感情。餐桌上,荷尔蒙的碰撞激发出奇妙的化学反应,尽管面上不显,但"我爱她/他。"的事实已心照不宣,尽管谁都不愿先承认。
在中国人的情感哲学中,我们常说:"谁先爱,谁便输。"从这个角度看,很显然是Bond输,他最终的伤心只是自作自受的结果。然而,东方哲学向来富于思辩气息,我们又说:"谁爱得多,谁便输。"那么这样看,输者该是Lynd才是。毕竟她背叛了自己的初衷,放弃了曾经最爱的男友,以所拥有的全部来换取爱人一命。她早就知道自己的命运,所以爱的那样潇洒,肆无忌惮,燃烧着生命中所有的光辉来照亮这一场注定以悲剧收场的爱情。
"I am sorry."给谁?前男友?自己?Bond?
他们都是聪明人,明知前途险恶却仍然坦诚了对彼此的爱意。我们该对此肃然起敬,为对方燃烧了自己一生爱情,或生命本身。
My love.
Form:James Bond
To:Vesper Lynd.
5 ) 如果你觉得Bond不够"Bond", 那是因为这在书里是所有Bond故事的第一集
看完电影大家一定都有同感: 电影拍的很好, 如果纯粹是动作片来说, 实在没什么可以挑剔的. 但是按007的标准, 这个Bond不够潇洒, 太冲动, 很容易死, 还为女人辞职, 实在很不"007".
后来才听朋友说, 这个故事是Ian Fleming的书里007故事的开头. 电影里M对007说"我promote你", 我还以为是007升职了呢, 现在看来是他刚刚被提升到"00X"的身份而已. 他还是个新手, 各方面都比较青涩, 容易感情用事. 而他在这集里爱上的女人(书里很明确的指出他们结婚了)的死, 也是造成他之后遇美女无数而从不为谁停留的主要原因.
知道这个事实之后, 我对新007就没什么疑惑了. 虽然在外表上始终认为Pierce Brosnan是最适合007的人选, 但是就表演来说, 新007(虽然不像前者那么俊美, 但帅气和男人味更强)绝对让我对今后的007电影有更多的期待.
6 ) 007与男人的性幻想
当下流行“用身体写作”,限定的标准据说是能否引发读者的性幻想。按照这个标准,“007系列”的作者伊恩·弗莱明就是一个典型的用身体写作的作家,只不过他用的是别人的身体,那个幸运儿叫做詹姆斯·邦德——没错,就是那个一只口袋装手枪,一只口袋装伟哥的家伙。
代号“007”的詹姆斯·邦德先生显然是由作者本人的性幻想演化而来的,他容括了男人的所有渴望——英俊潇洒的外表,健壮敏捷的身体,高贵迷人的气质,每天都生活在惊心动魄的阴谋和环肥燕瘦的美女丛中,并且从来不会为钱烦恼。作为一个男人,别告诉我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关于写作与性幻想之间的关系,一直是被津津乐道的,径直说“写作就是性幻想”或许草率,可是二者之间的确又有着千丝万缕,割舍不断的联系。大学的写作课上,老师连连给蒲松龄的写作目的做合理解释:“孤独寂寞,对美好事物的向往,诡异的想象力……”后座的女生十分不屑:“切,说白了不就是性幻想!”
作为女生,她或许对蒲松龄在自己的故事里,与漂亮的女人或者说女鬼挨个缠绵感到愤怒,但是应该注意的现象是,在几乎所有的男性作家,尤其是通俗小说作家中,其实每一个人的作品都是如此的,与其说是流行的趋势,倒不如说是读者的需求造就了这个现象——男人读者需要将自己代入一个詹姆斯·邦德式的男人形象当中,从中获得满足;女性读者需要一个詹姆斯·邦德式的性感男人,来满足属于女性的性幻想。
那个对蒲松龄感到不屑和愤怒的女生,如果她“有幸”读到黄易先生的《寻秦记》,估计会气得吐血。在我看过的所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中,这是最赤裸裸表现一个男人性幻想的。主人公项少龙是一个詹姆斯·邦德式的男人,偶然的机遇使他回到战国时期的古中国,他与每一个在书里出现的古代女人都发生了关系,更要命的是,这些女人每一个都国色天香、倾国倾城。即使作为一个男性读者,我对这种千篇一律的描写也感到厌倦,相比之下,喜欢描述一个男人娶了很多老婆的金庸,热衷于描述女人被强暴的温瑞安,就显得相当含蓄与克制了。
詹姆斯·邦德是为了满足女人的性幻想而存在的,007系列电影中的邦德女郎则是为了满足男人的性幻想存在的,并且是全世界男人的性幻想——在往任的邦德女郎里,不但有数不胜数的金发碧眼的白人女性,还有黄皮肤黑眼睛的亚洲女性杨紫琼,黑皮肤的哈莉·贝瑞。
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写作、电影与做梦的共通之处在于:写作是愿望的倾诉,电影是把梦境画面化,做梦是愿望的达成。上述三种事物精诚合作制造出来的007詹姆斯·邦德,则彻头彻尾是一个梦想产物了,巧合的是:性幻想也叫做白日梦。所以作为一个男人,我更感兴趣的是——下一任邦德女郎是谁?
杀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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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一部007,剧情、内涵、视效、选角都是完美的。
开始喜欢上他
邦德克妻帝……
在邦德还没有成为油嘴滑舌玩弄科技的007前,他低调隐忍苦逼并不顾生死。那时他没有美女成群和玩具傍身,那时他还相信爱情,还会为女人放弃一切。克雷格把西服穿出了智慧和爷们范儿,比起小白脸布鲁斯南,这才是邦德真正该有的样子。好品味从选角到穿衣到娶妻,克雷格真是a real man in full。
比布鲁斯南同志的要好!
他让你进入他心里,为你辞去自己唯一擅长的工作,只为跟你一起去度假,结果,你偷偷从银行转走了所有钱,于是他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皇家赌场气派太小,不说还以为是老干部活动室呢。
失手了 被抓了 扒光了 被打了
所以别看007睡了那么多女人其实是个纯情专情男啊!不可思议。。。其实我是来看麦叔的。。然后意外的第一次看懂了德州扑克是怎么赌的。。。。发现英国007系列最大的亮点都是片头曲
Green才真的是淡妆浓抹总相宜
看的时候就觉得这个邦女郎很眼熟,原来是《梦想家》中的Eva Green,这个长相高贵表情倔强的女人很适合演一些疯狂的角色。
最温柔的邦德,还有那个用她的名字输入的密码……在电影院重温,居然落泪。比《量子危机》好看百倍。看完后很难忘Eva Green的眼妆。
【武大】爱死Eva Green了!这位最新的邦女郎和007的对手戏,无论肢体还是语言,都很出彩,更是获得了BAFTA的年度新人奖的肯定。我就是冲着她去看的,没有让我失望。其次我是冲着导演去看的,对了,英式幽默不错。2008年11月25日【三里屯美嘉】
这个是我最喜欢的007,帅的很。
❶开场(马达加斯加的追逐)是向观众大声宣告:邦德不同以往——初出茅庐,粗野、自大甚至鲁莽;❷主题曲洗脑;❸牌局持重,观众有必要事先熟悉德州扑克规则;❹可惜绿娃和麦子收敛光芒;❺打蛋作为刑讯,实用但气氛尴尬;❻结局已堆起邦德的痴情······直到他CPR碰的是她右胸(正片竟然用这一条),我瞬间出戏。
耳目一新的007,这才最像间谍嘛
我看到了史上最硬的蛋和最硬的邦德。
这是最好的邦德...这是最丑的邦德...这是智慧的邦德...这是蛮干的邦德...这是信仰的邦德...这是疑惑的邦德...这是光明的邦德...这是黑暗的邦德...这是希望的春天...这是失望的冬天...007在直奔天堂...007在直奔相反的方向...
蛋危机
肉男会赌术,谁都档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