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复述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位英雄的故事。Yancey与妻子Sabra不顾家人反对,带着孩子离开优渥的家庭,前往当时还是不毛之地的Osage,创立了唯尊上帝和美国法律的报纸。一晃四十年过去,小镇变成了州,妻子也满头白发,沧海桑田,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无法寥寥几句讲完,也无法再静下心慢慢讲述。被匪盗抢劫,与混混发生冲突,包括后来Yancey两次杳无音讯的再次离家,这部电影并不单单是讲述Yancey——这位为前报社记者、印第安、黑人、犹太人、正义、家人、甚至油井毫不相干的人可以挺身而出的英雄,这部电影更多的是讲述Sabra——“妻子与母亲”,是报社辉煌40年的顶梁,是小镇变州的见证,是Yancey可以在外奋斗的支柱。Yancey最后没有当选州长甚至没有安享晚年,令人唏嘘,但新建成的州雕像是对Yancey最大的肯定。
心得体会
这部电影给了我看完《活着》之后的感觉,那种经历一切但无法言表、全部化作一声笑的淡然或无奈。虽然对美国西部无感,但是却被这部电影所传递的历史观所感染——“这世界就是他这样的人建成的,像我这样的人只能来往在上面”——绝大多数人都想成为英雄成就一番伟业,但其中又有大部分人要么被时间磨平了棱角,要么费劲毕生心血也没有一点起色,终究落入历史的尘埃中。不否认,你我都是普通人。
恩格斯告诉我们:历史发展是无数个人合力作用的结果。是的,你我都是普通人,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永远是个很长的时间,也许我们活着的时候不会,但将来的一天一定会被人所记起,就像我今天所写的这篇影评,一定会在未来某个时刻被某个人所看到。
经典语录
①大家会记得Yancey的,他是大西南历史的一部分,这世界就是他这样的人建成的,像我这样的人只能来往在上面
②永远是个很长的时间,也许我活着的时候你不会,但将来的一天你翻阅从前的报纸时,看到这篇文章会为它而感到高兴的
影片《壮志千秋》讲的是在美国西部开拓时期杨西带着妻儿离开东部来到奥塞奇,一个印第安人受到歧视的地方,他要在这里重新生活,他同情印第安人,希望自己能够为他们做点什么,维护他们的利益和争取应有的权利。这个地方有恶霸,他们欺负和歧视印第安人和犹太人,嘲笑刚来的杨西和他的妻子。杨西除去了恶霸,除去了强盗,为这个地方争取成为州,替印第安人谋求权利。可是他天性放浪不羁,总是离开几年再回来,留下妻子儿女留下报社,他放弃了他的家庭他的事业,去追求自由追求不一样的人生。
觉得人生很奇妙,最初来到这个地方的人不停留,总在流浪奔波,即使这里有他的家庭,有他的事业和成就,有他享受到的荣誉和尊重,也不能把他留下。最终生命凋零在这片自己努力奋斗的土地上。谁也想不到他竟是以这种方式告别。过去他消失的日子都快要让人遗忘了他。
而最初最不喜欢这个地方的人慢慢爱上这个地方,在参加各种活动中找到自己的存在感,获得成就,留恋而不想离开,不想让几年的努力放下从新来过,独自一人支撑起家庭和报社。曾歧视印第安人、不满儿子与印第安人结婚的人最后也能接受并成为一家人。成为联邦议员。
就像杨西说的“不会的,永远是个很长的时间。”
《阿甘正传》中也有一句台词,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结果往往出人意料。”
未来那么长,人生怎么变化,谁也不知道。
杨西这个人让我又爱又恨。
爱的是,他身上一切美好的品质。
他的绅士,当恶霸开枪打落他的帽子时,他趁对方不注意回击打回去,妻子很生气地冲上去,他对妻子说他们很友好。他们只是不知道打哪里。
他的见义勇为,充满正义感,开篇的策马奔腾为土地而斗,对抗恶霸,保护受歧视的印第安人和犹太人。
对报纸事业新闻真相的执着,一定要查出死案的真相,找出真凶。
对底层人民的友善对待,和大家相处得很好,没有摆出贵族和老板的高人一等的架子,他在布道时说,“任何一个地方不管它是多么的悲贱多么肮脏,只要里面有上帝的声音就是他的殿堂。”他带着大家一起唱歌,这个场景是我很感动的,音乐拉近彼此的距离,大家一起高歌,就连不会唱的妻子萨芙拉也跟着附和,不会唱的儿子西蒙也跟着合音。
为李站出来为她的生存而奋斗,在法庭上替一个可怜女人也改变了妻子的看法,给一个女人机会让她离开这里重新开始新生活不是比把她关进监狱更好吗?他说“”无论是谁都有权利为生存而奋斗。
为印第安人民争取权利,他要让印第安人也拥有公民权,他们可以有选举权,他们可以得到人们的尊重,而却遭到妻子的反对,她说你这么做大家会笑你,她也不会原谅他。而他说,“你不会,永远是个很长的时间,也许我活着的时候你不会,但将来的一天你翻阅从前的报纸时,看到这篇文章会为它而感到高兴的。”
果然在他的坚持下出版了为印第安人说话的文章得到国际的响应,也在他的努力下为他们谋到利益。在22年后妻子再出版当年的文章,再引起很大的影响。
他放浪不羁,追求自由,热爱冒险,他讨厌在同一个地方呆很久,这是我喜欢的,我喜欢三毛,喜欢她的随性自由。杨西几乎超过五年他就要离开家外出,从没有音讯回来。很多人不能理解他为什么能抛开妻儿而独自走上流浪的路,的确这方面他不负责任,作为丈夫和父亲和老板都没有尽到义务责任,对于孩子而言,父爱这里缺失了。所以小女儿在父亲回来后并没有太大的情感表露,因为他没有参与她的成长中。
不禁想,追求自由和承担责任是不是矛盾的呢?我们常常说要自由,可是哪有真正的自由,有牵挂就不会有真正的自由,若是没有了牵挂的自由想必内心仍不会是自由的。我们的自由捆绑着很多,父母家庭、学习工作。曾看过一句话,“你暂时的轻松是因为有人替你承担了你应该承担的。”
而他的妻子也是让我又敬佩又可惜。
一开始她并不喜欢这个地方,慢慢喜欢上了这个地方,这个地方让她有成就感,她演讲得到称赞,她的才华得到展示和认可。她不愿离开,不愿放弃稳定而成功的生活。她歧视印第安人,但最后也接受了她的儿媳。她最初反对为印第安人说话,最后成为议员,参与政治。
我也爱她的美好的品质。
她的坚强独立,一个人支撑起家庭,照顾孩子,撑起报社,出版编辑。心疼她,儿子女儿不听话,或许真的孩子在成长中,父亲的角色必不可少,起了很大的影响作用。
她的才华和能力,能够得到大家的称赞,组织活动,写文写诗,管理一家报社,参加女性俱乐部活动,说明她具有一定的能力。
最让我敬佩的是她的得体,在最后演讲中,没有说自己的丈夫任何的不是,也没有说自己多么地辛苦不容易,而是安静地解释他出远门了。连自己的女儿也感谢母亲没有说到父亲。她听到这话与女儿拥抱,她内心也是难受的吧,其实并没有说的必要,她已经习惯了,她习惯相信他只是出远门,她习惯默默自己一个人付出。不争,不换掉自己丈夫主编的姓名。
不是说女性就要这样的隐忍就要这样的贤良淑德,就要这么默默付出不吭声,做男人的后盾,就为了得到丈夫的一句“妻子和母亲,完美的女人”的称赞和感激。这个时候美国的女性地位已经慢慢提高了,更多地受到人们的尊重。而她的选择或许是她本身对于家庭对于丈夫的爱和包容,环境也决定了自己的选择,而她太善良了。或许又是她的内心足够强大,她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成就。这也是女性的成长,不再依附家庭和丈夫。
这部影片总的看来很棒,开篇宏伟,时间跨度大,里面的历史背景值得了解和研究。而结局有些仓促,他们多年还未相见,就已是天人两隔。她不知道他旅途中发生的一切,新鲜刺激的,他也不知道她做了多少事,有什么变化。但又或许,这样的结局也很好。
韦斯利.拉格尔斯导演的这部影片曾获得第四届奥斯卡最佳影片等三项金像奖,也是第一部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西部片,是雷电华早期的代表作。 在美国西部开拓时期主人公辛马龙携妻从东部来到俄克纳马拉。在土地肥沃矿业丰富的大草原上定居,他们克服重重困难改善了生存环境。但是也因侵犯了牧场主的利益而经常发生纠纷和格斗,强盗土匪的不断袭扰也使他们寝食不安。辛马龙见义勇为劫富济贪,尤其同情当地印第安人的悲惨遭遇。为了维护东部移民和印第安人的社会权益,他组织亲友开发油田,并办起声张正义扬善惩恶的报纸。这一切使敌对势力对辛马龙更加仇视,不幸的是一次油田失火事故中辛马龙的血肉之躯和他毕生为之奋斗的“西部理想”都化为灰烬。影片以辽阔无艰的俄克纳马拉大草原为背景,通过辛马龙的奋斗生涯展示了印第安文化和西部的变迁,赞扬了主人公的正义感和献身品德褒扬了西部开发精神。
如果你——
父母是帝都的文化精英,自己是腾讯公司的总裁,妻子是奶粉妹妹,怀了二胎,大儿子思蒜快要上学了……
你会不会——
不顾家人反对,跑去贵州的八线城市定居;
放弃你的通讯帝国,到荒野中重新开办小公司再创业;
抛开思想成见,让儿子思蒜和在汕头刷盘子的非洲小妹结婚;
不顾舆论的牵制,为一个臭名昭著的冤妇打官司;
无视政治环境,宁可被批成‘叛国’也要掺和‘达赖’、‘维稳’等民族问题;
揭发官商勾结非法买卖地皮;
置生死与度外,参军去藏南和海参崴打仗;
退役了之后放弃军功、隐姓埋名,年近古稀还去大庆挖石油当铁人……
你会不会?
你要是这么做,那我推荐你去武警总院看看病,只不过花光家产也未必治得好。
可是,有一个人,他的一生就是这么度过的——这是一个不懂得停留的‘狂’人。
从它的中文译名《壮志千秋》可以猜到,这是一部历史正剧;从它的英文原名《Cimarron》可以猜到,这是一部属于西部开拓者的英雄史诗。
可是令我猜不透的是,主角杨西竟然就是一个如上文所述的狂人:他冒险,他绅士,他勇敢;他富有学识,他富有胆识,他富有见识;他不畏惧强人,他不欺凌弱者,他不干涉他人——他对小黑佣友善,他对犹太人拔刀相助,他对印第安人一视同仁——他就是【自由】,是不懂得停歇,不理会边界的自由。
杨西简直是一个完美的男人。而在影片之中,往往会出现一个配角,来与杨西形成对比,从而让观众更明显地意识到杨西的光辉之处:
杨西地位显赫,但并不骄横跋扈。即便是对待地位最为卑下的——被他人当做猴子看待的黑人奴仆,杨西都会给予他最起码的尊重,非但不会拳脚相加,甚至说话的语气都如同对待朋友般温和。也正是杨西的绅士态度,才使得黑仆不远千里跟随杨西而来,又为了寻找小杨西而牺牲。与杨西的温和相对的,是居里克丝太太,她永远将“我的先辈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字”这份荣誉挂在嘴边,四十年如一日。目中无人的她势力到了极点,她就是坐享其成的、与杨西这类新贵族相对的老贵族。
杨西健壮强悍,但并不盛气凌人。即便是不毛之地的奥克拉,他的鼎鼎大名也是无人不晓,车夫、劫匪、流氓、妇人……什么人都要敬他三分。杨西没事不惹事,但他有事不怕事,别人一枪打飞他的帽子来挑衅他,他就打爆对方的耳饰来还以颜色。与杨西的内刚外柔相对的,是街上的混混群体,他们不但游手好闲,欺负弱小,还拉帮结伙,杀人放冷枪。最终在布道现场,杨西不光揭发了他们的罪行,还结果了其中的主犯。
杨西前途光明,但他偏要投身未知的荒野。当初《中国好声音》如火如荼的时候,汪峰的一句“你的梦想是什么”也成了人们喜闻乐见的短语,我们也总能听到选手们给出适当的回答。但是,如果杨西来参加比赛,他怕是难以回答这个问题——因为,只要他还活着,他就没有到达终点的一天,就没有停下来的一天——就没有梦想实现的一天。正如剧中所说,“我从未在同一个地方居住超过五年”。与之相对的,杨西的妻子莎布拉,她也是一个勇于开拓的人,当初和丈夫毅然不顾家里的反对来到这不毛之地的是她,但在一段开拓结束之后停驻下来不再前行的也是她。莎布拉是个有梦想的女性,她不软弱,她是女强人。但是杨西已然远远地超出‘为梦想而奋斗’的局限了。在杨西的生命中,没有所谓的梦想,只有无限的探寻与开拓。如果说愚公移山的精神已然使得我们震撼了,但我们想,愚公移完了王屋太行,他也就不会再移了;而杨西,他的开拓是随着生命而存在、永无止境的。如果说世界、宇宙是无限接近无限的,那么杨西的这种开拓精神,就是超越无限的、更加无限的力量。
然而,嫁给杨西的人可倒了血霉了。
这部片子的缺陷在今天看来当然也不少,人物过于理想正面,主旋律意味过于张扬,行为编排夸张,特写镜头常常能照亮主角的美等等,尤其是最后的一段‘我为祖国献石油’,从某些角度看来,简直是毁了全片。但,正是因为《壮志千秋》的优秀,我们才能对其吹毛求疵——怎么就没人批评同时期的《歌女红牡丹》什么的这有问题、那有瑕疵呢?
有人单纯地认为,《壮志千秋》只不过是一部美式主旋律,奥克拉玛州的繁荣仿佛是美国200多年间从无到有再到强盛的缩影,在杨西的身上看到了属于美国的‘梦之开拓人’。但是我更认为,不只是美国,不只是美国人——正是因为有杨西这种永远活在路上的人、永远不把成功当做目标的人、永远向荒芜奔赴的人,才有了人类社会,才有了时空宇宙,才有了‘你我他’这专属于人类的‘智慧’。如果说中国梦的画板是向着已知的二十四字努力奋斗的狼图腾,那《Cimarron》,就恰恰名副其实,是鹰眼中、对永无止境的未知荒原的探求。
http://blog.trivialfilm.com/2012/06/cimarron2.htmlCimarron (1931)
本片获得第2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影片。
电影讲述一家人在美国Oklahoma开拓家园的故事。男主角是一个喜欢冒险的男人,Oklahoma没有开发前他就抢得一片土地。男主角还心地善良,在好心帮助一个女人时,被这个女人抢了便宜,丢了一块土地。随后,男主角带着老婆、孩子,以及黑人男佣来到正在建设的Oklahoma。准备出版报纸。小镇一切都在建设中,老婆很不习惯。此时,镇上有一个恶霸肆意欺凌弱小,男主角利用布道的机会杀死了他。几年后,男主角的女儿出世。此时,镇内出现了曾是男主角朋友的抢匪,男主角杀死了他,保卫了全镇的安全。这时,镇外又有新的土地等待开拓,男主角想要老婆跟随他一起去,但是老婆不肯,男主角只好自己一个人离开。一晃五年过去了,老婆天天在等丈夫,终于等了回来。可是,男主角回来后就与老婆对薄公堂——他要为那个欺骗他的女人辩护。老婆反对男主角这样做,但男主角凭借伶牙俐齿轻松取得了胜利。几年后,Oklahoma发现了石油,很多人都富裕起来,男主角家却依然在出版报纸。二十年后,男主角外出探险依然没有回来,老婆很伤心。在庆祝男主角老婆当选国会议员的宴会上,老朋友们纷纷前来祝贺。最后,老婆在参观油井时,发现一个见义勇为、救了大家的人竟然是自己的老公。男主角在老婆怀中死后,电影也结束了。
本片是一部西部片,与前几天看得《百老汇旋律》完全不同。但是影片情节依然乏善可陈,看得我都睡着了,而且一睡就是半小时。可见,好莱坞老电影真的有不少落后于时代的作品,已经不适合现代观众欣赏了。当然,电影主题还是很积极的。影片通过男主角一家四十多年的变迁,展现了美国西部的发展史以及Oklahoma的由来,并且歌颂了这些开拓者的伟绩。联系本片的上映时间——1931年,就可以知道电影讲述的故事并不遥远,都是最近十几年发生的故事。因此可以想像得到,当初观众们看到本片时是什么心情了。总之,电影虽然已经落伍,但是电影主题依然可以打动人,而且可以通过本片让观众们知道这些开拓者的故事。当然,本片也可以说这是美国的“主旋律”电影——宣扬美国开放、处处充满机遇的精神。
电影拍摄方面非常普通,现在来看已经很简陋了。影片大部分是固定镜头、中远景,很少有特写镜头,电影的布景、服装、道具等也显得非常粗糙。虽然片中有很多大场景画面,但是不清晰的画面很难领略影片要传递的感觉。不过,电影中段的小规模枪战倒是拍得很有观赏性,人物的运动、画面视角以及剪辑,都给人惊心动魄的感觉。这些在三十年代初的电影中并不多见,可以算作本片的优点。总的来说,拍摄上无太出彩之处,而且老年时期的人物化妆还显得非常假。但我们不能要求太高,毕竟这是一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的电影,
最后来说一下男主角与电影结尾。很多人都认为结尾不合理,我却认为很恰当。因为男主角是一个喜欢刺激的人,他不喜欢坐享其成,更不喜欢天天死板的坐在办公室,他喜欢新鲜、喜欢挑战。因此,男主角会选择呆在每天都有新机遇的油井,而不是回到自己温馨的家中。换句话说,家给他的感觉不如冒险的诱惑大!这样一个人,出现在油井附近,而且成为流浪汉,是非常合理的。所以,认为电影结局很差的人,是根本没看懂电影。
演员表演方面中规中矩。男主角长相比较独特,很容易让人记住,但是演技很普通。女主角Irene Dunne长着一张典型的欧美脸,不丑也不漂亮,演技同样一般。相比之下,作为配角、扮演那个女人的Estelle Taylor却显得非常漂亮,气质独特。本片中还有一位演技糟糕的人,就是扮演黑人男佣的演员,他的演技也太业余了,死都不会死!
总结一下。这是一部展现美国西部开拓者事迹的西部片,故事平庸、人物普通,画面也不出彩。总之,它是一部不好不坏的电影,称不上“最佳”。它能获奖,一是因为影片主题正确,一是因为没有更好的电影吧。
Irene Dunne
Irene Dunne
Estelle Taylor
Estelle Taylor
序列:0839
壮志千秋.Cimarron.1931.D9.MiniSD-TLF
2012-06-13
还好吧西部风光+一场法庭戏都值得看。又见《乱世佳人》式混蛋逻辑:知道去维护印地安人的权利,为什么对剥削黑人就那么心安理得呢。
最早獲得奧斯卡獎項的美國西部類型片。美國西行闖業者的不懈探索,守業者的苦心經營,西部俄克拉荷馬的城鎮興起,對婦女、黑人與印第安族裔初步平權的意識覺醒,締造了楊西·克拉萬棱角分明、至善至勇的角色光環,也令電影難逃善惡分明的俗套;主角暮年落寞的自我犧牲,也折射出大蕭條社會的榮華盡逝。
3.5。西部拓荒一览,风头男主与花瓶女主正好是两种价值观的代表,但仅仅如此便失于片面,结尾的过于美化可见一斑,但却刚好符合老美的价值观。不过男主身上的探索精神则值得赞赏,骚年们要多学习学习啊
没字幕,看得很晕。1931年能拍出这样的片子已经很厉害了。
虽有不少缺陷,但那种振奋人心的西部精神,缔造历史缔造神话的情绪洋溢正片。男主人公被刻画成一个wanderlust,正是西部拓殖进取的典范。
第4届奥斯卡最佳影片,典型的美国主旋律电影。但我不知不觉中被感染。另外主演理查德·迪克斯和理查德·哈里斯非常像,我还错以为他们是父子呢?名字都很像。
比我想象的好,让我跟着追逐梦想的男人激动,陪着思念丈夫的女人哀怨
看过片查完资料才意识到这是个虚构的故事,那么这个故事实在是编得不够精细。三颗星给台词和技术成就,一颗星向第一部获奥斯卡奖的西部片致敬。
一个永远追逐新生事物又永远为正义公理而斗争的平民英雄的平凡而伟大的一生,他和西部相互成就。无法理解他如何能做到抛却深爱的家人与平静的生活而不停地追逐颠沛流离?想起了切格瓦拉,当然,故事对这种心灵史言之太少。
第四届 Oscar Best film,史诗 西部。
闷片而已,不想吐槽
两星半,在本片59年后才有第二部西部片《不可饶恕》获奥斯卡金像奖,少有的原版远逊于翻拍版的电影。这版留了一个特别恬噪的黑人男仆,结尾也是扬西在井喷时为救人而死,电影塑造人物极度扁平化,几次死人和法庭辩护戏都十分做作,你感受不到男主追求正义的信念,只是单纯感觉他在卖弄。开始的纵马抢地群演挺多,也是少有的非B级早期西部片,和翻拍版一本正经不同,黄金时代的好莱坞还是非常鼓励这种一惊一乍的舞台剧风格。安东尼曼在多年后的翻拍版中结尾处理的好:主角借妻子收到的信件中,表明其战死于一战之中
草原辽阔 万马奔腾 来自30年代的开幕3分钟就值得3颗星 其他方面缺陷太多 话说那时候的表演不是用过火形容而是夸张造作 又是一部历史价值大于艺术价值的BP
此片奇异地集政治正确与政治不正确于一身:正确在肯定了白人与印第安人通婚、塑造了黑人的忠仆形象、展现了妻子在职业领域的成就;不正确在依旧言语轻视印第安人、只把黑人当仆人、对妻子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一锅大杂烩,展现了一些美国开拓西部的风情,但男主角厉害时太过,落魄时太惨,有失真实感。
我了个去。。超好的电影。。就是被一个狗血结局搅和了。。。接受不鸟啊。。擦擦擦~~~~看这部电影感觉实在看美国历史一样。超喜欢NANCY这个角色。还有里面的各种配角~~可惜就是最后一个狗血结局!
影片的主角是一匹拴不住的野马,在一个地方很难待过五年,他热心助人,争取印第安人权利,犹太人、苦命的女人都深受其惠,他的妻子在片中的份量似乎超过了他,相对保守的她坚守杨西的报社运营,放任丈夫一味冒险,比重分配值得商榷,伟大被夫妻二人分了流。
1990年与狼共舞之前唯一的西部片奥斯卡最佳,雷电华仅有两部最佳之一。今天看来,除了引子部分的倒数撒花抢头地,整体上过于陈旧(主要是燕西角色塑造的太满,争地、护弱、灭匪……每个节点的表现都太高光)、煽情、表演夸张,角色也较套路化,犹太的裁缝和黑人的奴仆。不过挂在屋顶扇扇子一节让人想起大卫里恩。桂河大桥和印度之行都出现“人力风扇”。
为占有土地,众多人骑马或驾驶马车蜂拥而上(万马奔腾)的段落,算是本片最让我开眼界的场面了(由此也感觉这部电影放在1931年也算得上是大制作的大片)。看完电影特地查询了下,据说本片并非改编自真人真事,那电影中的部分情节设置就更为我有所不满(比如黑人艾沙亚之死、劫匪基德之死),尤其是结尾,简直就是大败笔!不过,光明伟岸的扬西的蛮多“政治正确”的所作所为还是值得点赞的。电影整体观感还是超过豆瓣7.0评分带来的预期。
任何年代的西部片都不是我的菜。。。。补片过程真辛苦,口音真心受不了。。。但是开场万马奔腾的情景还是很震撼的
美国铁人王进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