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改编自斯蒂芬金小说的电影来说,这是一部改编得非常出色的电影。看过斯蒂芬恐怖小说的朋友应该或多或少能感受到作者塑造人物时非常注重他们心理描写。而此片干脆塑造一个主角艾伦内心独白的人物出来与他对话,却一点也不让人觉得违和,我甚至觉得这比单用主角第一人称来表达主角的自言自语或许更有趣。
回到故事情节。当艾伦在自己与母亲两人中无奈选择让自己活着,让妈妈被死人带走,坐上子弹后,他又开启了一系列的幻想。幻想去到医院发现母亲已死,又对人们也言语进行过度猜想(其实这一段在小说中非常有意思,基本上医院的医生护士说什么他都会想“我就知道我妈死了”)。
而艾伦与母亲之所以能在一起度过最后的三年,不过是母亲在踏上那列子弹飞车前的漫长的排队过程。
读过原著后其实我们都明白这不容易拍成电影,不仅是因为故事篇幅点,而且在情节基本上就是艾伦在搭车过程中内心恐慌挣扎的描写。但是电影很好还原了原著且完成度很高,我作为斯蒂芬的小说迷自然是很欣赏,但也不得不说单从电影的角度来看,影片确实不算惊悚和吸引人。三星半。
《Riding the Bullet》,人生就是一支离弦的箭,没有回头路,没有选择,只是飞速奔往同一个方向——死亡.我们,就好像排队坐那个过山车,也许坐上去了,也许没有,也许你吓得跑走了,但结果还不是都一样.我们努力着,可什么都长久不了.世间万物,没有永恒.
记得小学毕业那年,我整个暑假都在大理度过,每天看日出日落、潮涨潮退,看苍山洱海、风花雪月。那次游历,使我开始成长,渐渐学会面对孤独,尽管,也更易伤感。从此,我常对着远处似有似无的景像表情迷离地发呆,深深沉迷于人生那种渔舟唱晚的孤独感和绝望美,直到有一天,发现孤独已成为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还发现,去的地方多了,见的人和事也比同龄人多,甚至,比家里的他和她。
有一天,当我要求正在麻将桌上赌了几个通宵的他们,为我的卧室装上锁匙时,我看见包括另外几个赌友在内的一群丑陋庸俗的成年人,在烟熏火袅中一副副麻木不仁的愚蠢表情。
其实,说完那句话之后,我就后悔了。我猜那时他们心里一定在嘲笑我,要么认为刚才不过是一只流萤偶然飞过,要么就认为面前这个孩子一定是疯了。
后来我用毛笔蘸墨汁在屋里的墙壁上写:——这是什么破地方?我恨死这里了!
还记得年幼时离家出走的坚定决心么?果然,这个家不足以容纳我随着年龄和身体成长日益膨胀的挑剔和欲望。他们无法满足我,我必须真正且名正言顺地离开。
基本就从那时起,无论我走到坝子的任何角落,橡胶林、咖啡园、大草坪、南定河甚至上学的路上,开始会被一个又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所注意。他们就像都已知道了我的逃跑计划,一遇见我都无一例外地眉开眼笑好似跟我很熟的模样,一面说些无关痛痒的话,一面忙不迭遮掩他们那颗好奇窥探的心。每每这样想的时候,我便总是爱搭不理地对他们,对所有人。这样,我慢慢长大,并落得个故作清高的坏名声。
家里的她也这么说我。
她还说:为什么总是好高骛远不切实际,生来就是贱命何必伤经费神闹得鸡犬不宁!
那时看着同学一个个被父母转到县城读中学去了,我告诉他和她,坝子的中学除了让学生去锄草就是吸毒,我希望他们也能把我转到县城更好的学校去,就算是借我一个未来也好,以后我一定会加倍偿还。
结果可想而知,他们不屑,外加斥责,说我找借口,自己不努力却怪学校不好……
生活的不如意总能激励一个人奋发向上,备感孤独和压抑的我在学校却风光得真以为自己是个天才少年。正是在那个遥远而古旧的年代,我寂寞的人生初见端倪。
大概是受当初知青上山下乡残留观念的影响,每到夏季,学校就要求我们扛着锄头去路边锄蒿草。坝子里气候湿润炎热,植物生长得特别快,山地、平原、坡地、洼地、路边以及坝间的任何角落到处成荫成林、植被浓密,人全无立足之地。才铲尽的蒿草,不到七天就又长出来三分。那时真是深深感叹那些永远也锄不尽的蒿草啊。我白天扛着锄头没命地除草,晚上在乌烟瘴气、嘈杂喧闹的房间学习到凌晨,然后拖着疲惫的身体继续在噼里啪啦的麻将声和喧闹声中睡去。眼泪却总在那时不争气地流下来。为了练习英语口感,每天早晨五点我就自动起床,朗读英文,而她隔着墙壁大声责骂我有毛病,说我天不亮就在显摆,吵得邻居觉也睡不好。我因缺觉而红肿的双眼又流泪了。
那样过了几年,我在学校成为绝好的锄草专家,并且拥有一大批吸食白粉的同学。当然也有从那时起开始伴随着我的抑郁症、焦虑症、强迫性综合症、神经衰弱、失眠症……我真是集百病于一身哪!也终于因此而百毒不侵。
我在学校包揽了班长、学习委员、全科代表、宣传委员、文艺委员等一系列班干部职责;继续保持从小学一年级开始的惊人纪录,在全省语、数、外统考中全部获得满分;每逢周末晚上到团部戏院参加演出——那是当时坝子里为职工提供的唯一业余活动;每天不用看姓名、仅凭摊开的本子上的手写字迹就能够把全班四十多个同学的作业本迅速发放到各自手里而准确无误……
有一次,他和她夜不归宿,去赌场一连赌了好几个通宵,对我仍旧是不闻不问,不过这一回,他们万万没想到,我苦苦策划的未来即将展开,他们从未意识到,这一刻,竟然来得这么快!
——我以偏远乡寨的教学质量取得全市高考状元成绩,并拿到国内最好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记得那天离开的时候,是凌晨五点半,赌场回来浑浑厄厄的两个人终于反应过来,意识到应该送送我。天森森的黑,点了蜡烛站在路边等车,蜡烛被风吹弄摇曳,我看见他和她的脸因没日没夜的赌博生涯早已光华不再,此刻在烛火的鬼影中显得更加老态可怖。
竹影婆娑,伴随在这片古老的土地,长途夜班车灯远远打破夜的黑寂,渐渐朝我驶近,驶近。灯,在黑暗中永远是希望的象征。我压低声音对他们说:我,再,也,不,会,回,来,了。
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
别了,我的老公主,别了,我的好姑娘,别了,我的美少年……别了,我此生的故乡。
背后烛火在空旷的黑暗里无助的闪动,身后的故事渐行渐远,我永远也不知道我那句话出口之后他们的表情如何。我永远无法得知。就像他们从前无法预知:我精心策划多年的潜逃计划,终于在那一刻成为现实。
之后的日子,我开始半工半读,艰难得差点死掉。那些年,他和她也许隔半年会出现在电话那头,却总要顺便带给我一条和故乡有关的坏消息,譬如:你的老公主三个月前已经不在了。
从此,接听他们电话之前,我都不得不犹豫再三,因为我发现我的心脏渐渐抵挡不住造物弄人的刺激。终于到了最后,对于我,没有他们的消息成了我最好的消息。记得最长的一次,是三年。三年中,他们杳无音讯。我没有他们的消息,他们也没有我的消息。闲暇之余偶然想起,我甚至怀疑,他们是否还在人世?
如今的我,已完全不需要关心与牵挂,那只会徒增我的反感和逃避情绪。我习惯孤独,始终不习惯与人相处。除了,在每个失眠的夜里,我还是会听见自己的心在滴血的声音,一滴、一滴……
是的,年少的轻狂毕竟有限。十多年后,我又回到这个曾经千方百计想要逃离的地方。
这次回来,通过辗转联系,他们又再次打来电话。那种感觉,好像正掰着手指在数时间过得有多快。虽说就在身边,但他们的声音听起来不仅陌生、遥远,而且,卑微。
我将这些年积蓄的一部分作为安慰给了他们。从那天起,和我说话也要客气半天。
他们还在赌博吗?我不知道。也无从、更无心知道。我以为他们认输了。他们早该认输。他们从一开始便输掉了这一辈子。
这两个人,他和她,曾经在昙花一现中沉溺耽误了青春,不懂得如何掌握命运,不知道一生一火花,而我们每个人,总有消散离去的时候。
想起很久很久以前,年轻漂亮的她头上插着又香又美的鲜花,高大有力的他顶着我在肩上,幸福地走过人群。他们给我讲故事。说古时候有个九岁的宰相叫甘罗,年纪太小,面见皇帝还是父亲顶着去的。
皇帝笑着出对:子将父作马
甘 罗 答 曰:父望子成龙
复古的风格,诙谐;时而阴暗可怖时而洋溢阳光;回忆,臆想,现实交织穿插,绝望与希望,孤独的心灵在面对死亡时迷惘与挣扎,活在恐惧中的人怀疑欺骗害怕逃避,选择;对人生的理解,没有人不害怕死亡,但可以选择如何面对人生创造自己的幸福
活着比就这么死了难多了
至少该上7分
虽说是斯蒂芬·金的恐怖小说改编,但是感觉并不恐怖,只是主角的各种幻想罢了,而且整个情节感觉乱糟糟的
毁了原著
实际是一部家庭伦理片。和stand by me差不多。
Dazzling!结尾稍弱
还是倾向于温馨的阳光的画面和寓意 希望他人快乐幸福 自己内心才能安宁
鬼同我搭车,节奏慢了点
fun is fun done is done 色调和气氛很不错 配的歌也好
其实没那么恐怖,但是创意真的是绝佳。
这不是一部恐怖片,真正的意义是影片中的一句话:一段经历死亡的恐惧可以使人迅速成熟。。。因为他深爱母亲的病重,诱使了主人公回家途中的种种对死亡的恐惧经历。。。成熟也是一种面对生死的态度:玩规玩,事归事。。。
疲惫的夜晚看这部电影,还能让我保持清醒,也算不错Fun is Fun, Done is Done
电视里看的。完好保留了原著里的心理刻画,除此之外波澜不惊,鄙视一惊一乍的音效,男猪脚长得漂亮
生与死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搭车回家的内涵对立面正是人由出生到死,都是一种过程。也说不上这一部是属于心理轰炸还是直面伦理,看到最后我也都一一纳下了,在 人生的道路上我们也许都会遇到与艾伦一样的难题,就是选择,或大或小,都是我们自己做出决定的。
热爱生命。。。
悬疑的效果还不是一般二般的好~虽然只看到一段,已经很棒了~
金叔的作品拍的比较出色的一部
老金是很會刻畫恐懼心理的~可是這個電影……
离惊秫差一点,就那么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