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个纪录片,会跟着故事的进展生出许多是与非的判断,会被表面的荒诞所惊诧: 老年的陪审员,指责Nicole对家暴忍气吞声,似乎她的懦弱让她活该被人谋杀; 辩护方打出的种族牌,让Fuhrman扣上种族歧视的帽子,以此作为他提供伪证的依据,尽管这显然不能直接推导出Fuhrman伪造了现场的手套,但另一位陪审员以此作为“相信他伪造了手套”的理由; 仅有的两位愿意出镜的陪审员展现了全方位的非理性非逻辑的思维判定方式,让人深度不解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来决定一场诉讼的是非; 而检方律师团队无数次的被辩护方摧毁本来完美的证据链,并毫无作为,面对辩护方打出的种族牌、控诉证人公正性的磁带等等,一群精英检察官和律师尚不如Ron的父亲反驳的几段话来得直切要害,任由OJ的辩护团队在无关案件的地方大做文章,他们却只会像刚刚毕业的被前辈吊打的法学毕业生一样,在采访时大惊小怪这些人怎么可以把显而易见的证据说成是无效的?! Come on,他们就是做到了,他们拿着一手烂牌,检方拿着一手好牌,结果全程没有一次上手机会,眼睁睁看着好好的牌全部烂在手里。 六个月的审判带来令人唏嘘的结果,这时你才知道,刚刚自以为黑白分明的是是非非其实仅仅是基于表面的肤浅判断。陪审员们毫不掩饰的宣称自己的票是对白人世界的报复,欢呼庆祝的非裔们不需要理性和逻辑,数百年来遭受的欺压与凌辱让他们有凌驾于司法公正的理由,你能指责这个族群吗?当白人警察当街围殴和杀害他们的同胞却无罪开释时,他们是被剥夺权利的人。看到弹幕上有人说这群狂欢的黑人让他对这个种族有了不同的想法。是啊,这一刻他们显得那么愚蠢和小人得志,但是第一二集中展现的种族矛盾让人无法轻易的宣读他们此刻的对错。这种白人极大的失落与黑人极大的狂欢,让一个最不配替黑人发声的OJ获取最大的胜利,是那个社会的荒诞,是两个族群间猛然加深的分裂。 这让人无法得出一个果决的有勇气的定论,这个案件的重点已经不在乎一个OJ是否有罪,从那个专门为黑人平权的律师加入开始,就注定了这是一场黑白之争,因为这是人类之间的抗争,是人类之间的互相伤害,这个案子无解,就像种族的矛盾将长期存在并且无解。 花了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的时间,一口气看完这部纪录片。感叹啊,人这个物种,明明和众多生灵一样,不过是在宇宙洪荒中渺小短暂的存在过,却能制造出这么多伤害别人又伤害自己的行径,沉浸在自我的表演中欢愉或痛苦,幸哉,哀哉。
以我的审美,长相好看的黑人不多。但第一次见到辛普森的脸,我发觉这个男人长得真是英俊。他冲着镜头笑,气宇轩昂。
这就与记录片里出现的辛普森形成了充满唏嘘意味的对比。导演给辛普森的第一个镜头,是满头白发的他在铁窗里,平静地告诉来访者,他在监狱里都做了哪些工作。
这是一个美式童话破碎的故事。这故事里当然有关于美国种族和司法问题的映射,但它终归还是一个立足于辛普森的故事。
奔跑者
辛普森成名于奔跑。他是美式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他是在一个赛季中带球冲刺超过2000码的第一人。他有极高的运动天赋,再加上后天的艰苦训练,他一抱起球奔跑便脚下生风,无人能及。
当然奔跑之于他,还有一个更深层的隐喻:他在向着他所理解的成功奔跑,他在向着他想掌控的命运奔跑。可以说,阿甘奔跑,是为了呼吁更多的人,跟着他一起奔向美国梦;而他奔跑,是为了摆脱他的出生环境,一个人奔向美国梦——他父亲的同性恋身份让他的家庭支离破碎,他出生的LA街区更是毫无发展希望,街区里的孩子竟然将街上的混混头视为偶像。
于是他拒绝了为黑人平权运动发声,他拒绝了履行黑人公众人物应尽的责任,他拒绝了他的肤色。因为这对他的成功无益。他只是依旧以摆脱一切的姿态向前奔跑,然后对镜头笑着说:“我才不管我是黑人还是白人,我就是OJ,我只代表OJ自己。”
表演者
退役后的辛普森进军好莱坞,干上了表演行当。他不一定是一个演技多高超的演员,但他一定是那个白人精英社会里的表演者。
他的嘴角永远挂着最富亲和力的微笑。他总能和白人打成一片,他能把每一个刚认识的社会名流装作是他的老朋友。最体现他演技的“高光时刻”,是他能顶着自己黑色的皮肤,然后扮演一个如假包换的白人。于是当他参加一个聚会时,身边的富人朋友会惊异地问:“辛普森怎么和那些黑人坐在一起?”
而如果他是那两起命案的真凶,那么那场审判,就是他表演生涯的最高峰。他会在每天的庭审日记里装模作样地叹息自己的冤屈,他会在关键证物摆出来时付之一笑。他那紧锣密鼓的表演,已经成了一种近乎信仰的自我催眠。他在“I did that”之前加上了“if”,并且笃定这个“if”就是事实。
辛普森的表演已经达到了人戏不分的程度。他用最无辜的眼神,回馈最百口莫辩的证词。
堕落者
“作为一个贫民窟长大的孩子,我平生最渴望的不是金钱,是名声。我总想听到别人在背后指着我,然后议论:Hey,It's O.J.”
他在球场上奔跑,他在白人社会里表演,名声是他的重要驱动力。他可以丑闻缠身,但不可以默默无闻。
所以当他真的显出了老态,当他虽免除了牢狱之灾但受关注程度大不如从前时,他选择离开名人淘汰速度过快的LA。他来到佛罗里达,这里的人们似乎并不关心什么杀妻案,只有这里仍有大片的嗷嗷待哺的傻白甜姑娘。他从昔日的大明星沦为“夜店之王”,因为只有在夜店的晦暗与混乱里,他才能收获一点点的虚荣与自尊。他的堕落,比晚年在酒吧卖唱的山口百惠还令人唏嘘。
从掌控者论为被掌控者
辛普森对妮可造成的伤害,是他那近乎病态的掌控欲的绝佳体现。“如果妮可在加油站跟加油人员说了一句话,他都会觉得很不爽并斥责她。”所以当妮可理直气壮地向他暗示“I don't need you"时,他抓狂了。
于是那场新闻报道里极力渲染的“世纪审判”,也在他,以及他那花重金聘请的辩护团队的掌控之下。他们极力将一次单纯的司法审判,推向种族问题这个次要因素之上。辩护律师一步步地含沙射影,大打“种族牌”,以便有效地操纵种族情绪以帮辛普森脱罪。
可是他的堕落暗示了他的放纵,而放纵的人往往难以掌控自己的命运。在那桩令人啼笑皆非的抢劫案之后,他终于遭到了迟到的“报复”,这种报复来源于他曾经栖身的白人世界。当法官一边随意地吸一口饮料,一边带些轻蔑地宣布着他的罪名,他俨然由掌控者沦为了被掌控的人。
梦醒了
整部纪录片就像是一个被击碎的美梦,辛普森也由那个抱着橄榄球飞奔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铁窗里坐着的老头子。
当他最后一次面向公众,说“希望你们记得曾经那个辉煌的O.J.,不要记得我现在的样子”,他就是这场美国梦中的梦魇。
就像片中说的“他最终被判刑33年,暗示着之前民事诉讼被判的3300万美元”一样,美国在他们鸡飞狗跳的2016年里,拍出了这样一部纪录片,也似乎向他们自己暗示着:美国梦该醒了。是时候吃个早餐,然后计划计划一天的安排了。
“独居少妇惨遭割喉?成年男子身中数刀陪葬?枪抵额头高速驾车逃避追捕究竟意欲何为?背负两条人命仍然能若无其事逃脱法律制裁,这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欢迎走入本期肖恩的影像记录“
如果预告片这么写的话,在国内《辛普森:美国制造》和《美国犯罪故事》的收视率一定会在后面加上两个0,当然在某瓣的评价肯定不会是现在的9.5分和8.8分,相信甚至会出现一批辛普森的支持者或者粉丝,和其他的人撕起来。
在开始看前我自己也怀疑,我是一个生在红旗下长在新中国的五好四有青年,美帝这种发生在20年的怎么还有人打这么高的分,这些高分一定是美分党在看了里面美国主旋律的内容之后打的。家暴、杀妻,这些不都是已经盖棺定论了么?现在拿出来的怎么还会有人拍有人看。然而在开始看之后我的感觉就有了180°的转弯
“我擦,这个剧情怎么那么熟悉”
“我擦,这个手法也这么熟悉”
“我擦..."
“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这些个话说出来可能对美分党不敬,但确实是我内心的真实感受。美国也是个反智的民族嘛。简单的说《辛普森:美国制造》写的是“辛普森是怎么来滴”,《美国犯罪故事》写的是“辛普森是怎么走滴”。这两部电影把美国当代民众的整体面貌描述得清清楚楚,完全不是美分党嘴里那些美好的高大上。辛普森这些个事情,和薛之谦、李小璐、皮几万的事情都很好联系在一起,手法上简直就是始祖,辩方律师喊出N字开头的单词之后,和我们这些诸多明星在社媒上散出的消息如出一辙,就连结局都很相像,辛普森一案过去,最终判定有罪的是取证的警官。再看看皮几万和某璐的事儿之后,下架的是gai,尤其是粉丝在社媒上面的嘴脸和当时洛杉矶街头黑人的表现如出一辙,这不,就让这两部剧有了现实意义。
我开始理解那些打高分的人都是什么想法了。
这两部剧,一个是每集都有九十分钟的正统纪录片,每一帧画面都让人窒息,那种赤裸裸的真实让你不得不认识到人性的黑暗,无论这些人是为名、为利、还是为了所谓的自由、公正,他们都是通过一种扭曲的手段达成了对美国当代所谓的民主的嘲笑。另外一个是集合美国犯罪、律政、肥皂影视大咖,其中不乏屈伏塔这种早已成仙的人物,联名重现了美国这个贻笑大方的世纪审判。
而在拍出这两个剧的第二年,也就是2017年7月20日,四名假释官一致认为他已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大名鼎鼎的OJ辛普森最早在2017年10月1日重获自由。这是隔了20年后的又一次打脸。辛普森可以说是美国职业体育造就的一个非常有代表性的明星,如果看nba的时间早的话,你仍然能看到nba花了大力气把街头装扮的运动明星一个个转变成“上场穿球衣,下场穿衬衣”的运动明星。OJ辛普森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很好的成功例子,很多当代的职业运动员也都遵循着“著名的运动员→电视评论员→演员”的路子在走。然而早早成名对性格扭曲起到的作用也同样巨大,随着越来越多的高中生进入到职业联赛,制服组们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但也拦不住那些在高中就大大方方接受别人赠送的悍马事件发生,我并不想说这就导致了金钱至上的观念早早进入他们观念而影响到后来的职业生涯,但是这位接受悍马的明星在每一次谈合同的时候都往死了谈,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他现在事业上的尴尬(当然让他在多数人那里不受待见的另一部分原因就是他的粉丝们)。
《辛普森:美国制造》里面前半篇的篇幅就大多交代了这些背景,天赋带来的商业利益把辛普森做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在职业赛场上顺风顺水,其他方面也是一帆风顺,在《白头神探》中你可以看到他精湛的演出,这个精湛真不是贬义词,哪怕是在现在这个时代你仍然很难看到有如此娴熟演技的退役运动员。这些可能让他有了种族的倒错,甚至不认为自己是黑人阶层的人士,和世纪审判中律师团队用种族歧视的基准判定的辛普森相映成趣。
尽管说是世纪审判,但是《美国制造》并没有在审判的环节花过分多的力气去叙述,反而是审判前后的辛普森的对比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辛普森在刑事上获得了自由取得了胜利,但是在民事上却败的一塌糊涂,靠职业生涯累积下来的根基轰然崩塌,民事官司上被判受害者家属3350万美元,这些注定了辛普森后半生的悲剧,在神坛上人设不断突破底线终于再次因抢劫入狱获刑33年,颇有种“苍天饶过谁”的感觉。
《美国犯罪故事》则不同,10集的篇幅集中放在了长达一年的审判当中,辛普森本人、有梦之队之称的辩方律师团队、法官、公诉人、陪审团,统统是剧中的主角,如果说《美国制造》是把所有的背景都交代给观众,让观众思考的话,那么《美国犯罪故事》则是通过对各个人物的细节描写把观众带入到剧中引导观众来通过经历这个事件的每个人来达成共情,比《美国制造》更有戏剧的张力,每个人物都着了一定的笔墨进行描写。尽管参演的人几乎各个大咖,演技也几乎挑不出毛病。但是和《美国制造》来对比的话,辛普森的扮演者选的就似乎有点不太走心了,过多的暴怒和夸张的音调虽然黑人气息够,但是举手投足显然和辛普森本人这种衣冠楚楚的上层人士有一定差距,如果是再年轻几年的巨石强森出演的话,会有奇效。
但尽管有这么点瑕疵,《美国犯罪故事》的水准仍然超越了绝大多数市面上比较流行的剧。观看的顺序上强烈建议《美国犯罪故事》先行,然后在《美国制造》中补背景和OJ辛普森的结局。
剧中的辛普森也许已经落幕,而在现实中的辛普森虽然获得假释,但仍然要面对5年的假释生活。禁止饮酒、随时接受检查、不能吸毒或持有武器,违反任何假释规定,他将重回监狱。尽管他的赔偿只给了判决金额的1%,但受害者的家人不能触动辛普森NFL每月大概2.5万美元的退休金,相信70岁的辛普森基本生活上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很有可能迁回迈阿密继续他的假释生活。
但内华达周的司法部长帕姆邦迪已经明确表示不欢迎OJ辛普森,他说:“他舒舒服服的住在内华达州是不可能的。我们州不应该成为一个罪犯的乡村俱乐部。”前半生是职业运动员,中间是跨界明星,70岁后面的后半生,辛普森是谁呢?拭目以待吧。(完)
多年前,读到林达《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丛书中描写的辛普森杀妻案,热血沸腾。从那以后,我对这个案子一直抱有迷之兴趣以及经年不退的热情。昨天奥斯卡颁奖,《O.J.:美国制造》获最佳纪录长片,长达500分钟的影像史料令我如获至宝,一口气(对,比较长的一口气,整整两天)看完,待会打算再复习一遍林达的文章。
橄榄球界的超级天才辛普森,聪明、勤奋、温和、友善,凭借其不可抗拒的个人魅力赢得了美国人民不分肤色不分年龄不分性别所有人的共同热爱。退出体坛以后,无论是作为广告明星、演员、主持人、体育节目评论员还是生意人,他通通玩得风生水起,在白人上流社会如日中天如鱼得水。然而一直以来他对黑人族群的事务敬而远之,从来不曾为黑人兄弟的权利而抗争,甚至当他被抓捕归案时,从家里走出来,看着从四面八方赶来的支持者,他竟小声自问:“为什么来了这么多的黑人?”可见,在他内心深处,从根本上缺乏对自己的肤色认同。讽刺的是,这样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被控杀害前妻及其朋友之后,在海量的证据面前,很大程度上却是靠着肤色赢得了无罪判决。判决归判决,民调显示80%的白人觉得他就是凶手,差不多同样比例的黑人觉得他是清白的。从那以后,他被白人世界无情摈弃,黑人兄弟姐妹依然一如既往地接纳他、热爱他,视他为英雄。
原以为种族冲突、社会割裂早已随着历史的脚步走远,看完这部片子才深切体会到,即使是在90年代的美国,肤色歧视、族群对立仍顽固地存在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并长久地成为美国社会最严重、最敏感和最讳莫如深的话题之一。我们看到,这些年来,为了消除歧视、弥合分裂,保护弱势(或者说少数)群体不受侵犯,美国社会形成了一套人们在对待种族、性别、宗教、职业、性取向等方面的问题的时候应该采取和保持的正确态度(不管你内心怎么看,至少表面要做到),谓之曰政治正确。再后来,我们又看到,政治正确发展到哪怕是说一声“圣诞快乐”也成为对非基督徒的冒犯以及在学校应该按心理性别而不是生理性别使用卫生间的奥巴马“厕所令”,诸如此类。政治正确至死,逐渐令到很多人开始反感,于是反弹,于是大家选出一个唱对台戏的川普当总统。接着我们就看到,极端民族主义迅速抬头,美国退伍老兵枪杀印度工程师、华人商铺被打砸抢,少数族裔被白人怒吼着滚出美国。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只是忽然觉得,有时候,是不是矫枉必须过正,不过正则难以矫枉?这个思想有点危险,我自己冷静几秒钟先。🤦♂️
前面写了那么多,都在谈种族问题,跑偏了,拉回来。事实上,我对辛普森案的着迷,主要是源于对程序正义、陪审团等美国司法制度的好奇。昨天有朋友说,陪审团制度的意义在哪里?法律这么专业的领域,怎么能由你我这样的普通民众说了算?非也非也!陪审团制度培育公民养成权利观念、学会尊重法律、尊重判决;教人做事公道,克服自私自利;要求人们有社会责任感,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训练人们的法律思维、理性头脑,增进其知识和判断能力。而这一切,对公民社会的形成、自由权利的守护、民主制度的运转有多么重要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美国第三任总统杰斐逊认为,陪审团制度在维护民主所起的作用上甚至大于选举权。司法实践中,陪审团成员是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普罗大众,他们在观看和听取控辩双方的证据展示和充分辩论之后,依据自己朴素的是非观、基本理性、普遍常识和生活经验对被告作出有罪或无罪的裁决。如果你到底还是信不过,不用担心不要害怕,大部分的案件,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舍弃陪审团由法官直接裁定。(哇哦,选择如此丰富服务如此周到,你是不是都忍不住想犯个小罪好体验一把了呢?😏)至于法官是不是就一定比陪审团公正,谁又能保证?关于陪审团制度,推荐阅读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不耐烦看全书可以只看《美国视陪审团为政治机构》章节;推荐观看电影《十二怒汉》,50年代的黑白老片,讲述一个在贫民窟中长大的男孩被控谋杀生父,人证物证,铁证如山,十二个陪审员是如何激烈争论,从最初的11人投有罪票到全票投无罪的故事,精彩至极。
关注辛普森案的人们都特别想弄清楚,他是不是确凿无疑的杀人凶手?综合我看过的大量资料,个人观点,不一定,但嫌疑特别大。那么,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他的确有理由被判无罪。很多人表示想不通,因为法庭很可能放走了一个穷凶极恶的杀人犯。然鹅,美国的司法原则就是这样,宁可错放,也不冤枉。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原则?这样说也许会好理解一些,假设法庭错放一个坏人,也就意味着放走了一个真正的罪犯,但如果冤枉一个好人,则意味着不但放走了真正的罪犯,还搭进来一个好人的清白,两害相权,当然是取其轻才合理。这就是我们在辛普森案中得到的最大启示——对程序正义的绝对尊重。顺便吐槽一下,震惊!99%的人都不知道的真相!90年代中期的美国警察,对罪案现场的侦查竟如此粗糙随意,办案手段竟如此业余!😺
也有人提到美国的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假如辛普森是个穷人,请不起代价高昂的梦幻律师团队,必定锒铛入狱。单就此案而言我同意这种说法,但对于美国法律只为有钱人服务的结论我保留看法。拳王泰森也是个有钱人吧,被控强奸,不是一样进了监狱吗?而且,美国要求律师必须提供一定小时数的无偿法律援助。请不起律师的穷人,法庭也会为其指派律师以维护他的法律权益。
说回这部片子本身。《O.J.:美国制造》,首先片名就是整部电影最精彩的一部分,看完你会由衷感叹,这个人,这件事,只可能发生在美国社会,绝不可能出现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别的国家,彻头彻尾的美国制造。影片通过大量原始影像资料和人物访谈,展现给观众一个有血有肉的辛普森,他的伟大与失败,他的荣耀与悲哀。在社会背景资料的铺垫上面也是下足了功夫。我扣掉的1颗星,是因为虽然影片已经尽力保持客观,但我还是感受到一些偏见,因为它把重心放在了种族问题上,而本案很多证据上的重大瑕疵以及控方在辩护策略上的失误不被提及或淡化处理,使观影者难免会觉得辛普森的脱罪几乎完全是因为以黑人为主的陪审团对自己种族在过去所受到的歧视、虐待和不公的报复,这对于那些被隔离了长达260多天参加庭审的陪审团成员而言是不公正的。谈到公正,刘瑜有一篇《“无知之幕”的正义》,用大白话阐释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的《正义论》,简单地说,就是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谁时,才能清楚什么是正义。落实到这个案件里,只有当你不知道自己可能是辛普森、或辩护律师?还是被害者或家属、警方、检方?或者法官、陪审团成员?你才能抛却自己的天然立场,用不偏不倚的态度去思考应该怎么做才算是公平和正义。公正,绝不只是某一方或某几方的公正,它理应被施予全体公民。然而,这只是一个实验室的理想模型,没有人会忘掉自己的立场,现实世界又是如此纷繁复杂,如何拉起“无知之幕”?抗争→谈判→妥协→达成共识→形成规则,已是最接近理想的途径。
说到底,没有完美的制度,没有完美的人类,也没有完美的电影。认清现实,并接受它;追寻理想,并为之付出代价。
2017.2.28
彩蛋~ 伊藤法官带领陪审团去参观辛普森家,照片墙上出现了辛普森跟川普的合影,前面露了半个额头的小姑娘据说就是伊万卡。当年,为辛普森脱罪的律师大打种族牌,如今川普再一次挑起种族纷争,而川普和辛普森曾经竟有交集。历史的细节,也是有趣。
真相如此接近,就是无法抵达。人生如戏,百口莫辩。
根本不顾实情,只是盲目地叫嚣"OJ didn't do it!"的那些黑人们,才是真正可笑的racist。
Mark Furhman最后说的那段话让我想要哭。看完了。心情很沉重。
FX的剧版可以当作是看这部的预习…帮熟悉一下剧情和人物什么的…至于这部纪录片 探讨的更多的在于一个社会的发展过程和历史的推演 太震撼了
还是有挺明显立场的纪录片
气到癫痫!!
这部纪录片远比ACS那部剧更加扎实震撼,再次印证了戏剧化的张力永不及现实,真实是无法描绘的。此片把世纪庭审的聚光灯从法庭抽离举到了更高的位置,通过重现原始影像资料各方采访,照明了一个神话破灭背后的美国平权运动 司法制度漏洞 好莱坞传媒催化效应,如片尾评价道 这是一场美国式悲剧。
非裔美国梦的破碎。之前对于辛普森杀妻案的了解只限于林达的书,此剧把辛普森的经历很好的梳理了一遍。前两集全是铺垫,告诉你此案为什么会成为世纪审判的缘由。一个没有为种族运动发过声的人最终成了种族运动的受益者……
比电影好看的一个直接原因大概是,从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到警察、律师、凶手、凶手子女都长得比演员还好看……
肤色成了主角,而真相却成了配角。
最让我唏嘘却是众矢之的Mark Fuhrman对着镜头说“for you, it's a documentary, for me,it's the end of my life...这部纪录片要是早出两个月,绝不会浪费时间看Ryan Murphy拍的犯罪故事版了
长达10个小时的全景记录,将美国黑人民权运动历史的进程,和辛普森个人的努力奋斗结合在一起,创造出这样一部事无巨细的杰作。建议配合"The Wire"(火线)同时服用,可获得大型更深刻的悲剧体验。
以前看过林达《历史深处的忧虑》,写辛普森案,这次是重新了解。除开影片本身的精彩外,剪辑得特别好,叙事节奏控制得精确到位、从容优雅。
Different times, same shit.
Chris Darden接这个案子的初衷肯定是:我可以忘记自己的肤色,族群,用我的专业性公平正义的做一个工作。完全是精英思维。可事实是,现在这个社会是舆论导向。愤怒,愚昧,民粹。每个人最后都会变成受害者。精英不受用,精英未必会像有些人一样,为了利益露出丑恶嘴脸,他们脆弱得很。
需要给Ryan Murphy一点credit,剧编得还算还原。结果公布之后分析种族割裂那一段,放在今天看,已经渗入了各个层面。
这绝对是一部不容易的纪录片。
在影院一口气看完将近8小时很过瘾。前半段用大量篇幅叙述LA的警察暴力、肤色冲突是很有必要且值得的,OJ成长于这样的环境却与自己的族群完全割离,最终却是肤色差异在多年后的审判重新给了他自由,案件匪夷所思看起来完全没有法理,确实只有在美国才会发生,法律总是被人利用的
全面、细致、清晰,非常优秀的纪录片,看完会百感交集。OJ身上好像浓缩了一整个时代的历史。他终其一生在寻求身份认同,假装无色透明来成就的美国梦,梦碎时刻却又被特殊的种族身份开释。而太多人被时代洪流推着往前,为这个梦付出代价。最后的结局可谓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或许本应是最重要的罪案本身仅仅成为了注脚,在"美国制造"的标题下更显荒诞与悲凉。英雄的崛起与堕落,社会的沉浮和纠葛,辛普森的一生早已超越了他自己,成为了一种更巨大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