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时代》第一次播出时我还在上小学,这部叱咤一时的电视剧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就是方家姐妹被摔死的镜头。这个镜头之血腥惨烈,以至于很多年之后别人问起我最害怕的镜头,不是披头散发从电视里爬出来的贞子,也不是之后无数恐怖片的血腥杀戮,而是这个场景:几个如花似玉的青春生命,在刹那间坠落得粉碎。当时唯一的感觉就是:永远都不要招惹黑社会。
后来上研究生,不知道怎么说起小时候迷的港剧,一个室友说当时迷孝婷迷得要死要活,我也不过微微一笑,以为这是刚上初中未经世事的小女生才会迷恋的琼瑶风格。的确,英雄救美、一见钟情、黑老大和学生妹的爱情,怎么听都像言情小说中惯用的伎俩,又怎能迷惑我这种在晋江里潜伏多年,见惯各式各样暗黑死虐极端向言情的老油条?即使因为无聊重拾老牌港剧,一开始我为之倾心的也是方进新这类有责任有正气有担当也有智慧的五好男人,直到孝婷恋正式拉开帷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颗微弱的小火苗燃成燎原大火。我这才发现,我已经再一次泥足深陷、无法自拔了。
曾经自作多情地脑补过两人少时的场景,那段什么还没发生的岁月,方进新和丁蟹还在称兄道弟、把酒言欢,两家的孩子虽然一方锦衣玉食如王侯子孙,一方衣衫褴褛如街头乞儿,却仍能天真烂漫地玩成一片。那时候的婷婷必定是身穿漂亮纱裙的小公主,而阿孝是满脸的泥垢也掩不住倔强眼神的野小子。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她送给他一本圣经。而他将它珍藏了十四年。这段情缘,或许早已冥冥写在命运的大书上,仿佛布好的陷阱,等待两人走过了如此漫长而又截然不同的十四年,终于与彼此重逢。
其实一开始孝婷两个人都不算出彩,相比方芳的鸡婆、方敏的胆小、玲姐的坚忍洒脱,方婷那张亘古不变的扑克脸和话声中难掩的生硬和冷漠让我对这个长相较好的女孩子很难心生好感。而以黑社会大佬形象出场的丁孝蟹,气场固然大得吓人,但其阴狠之气也的确让人望而却步。然而不得不佩服编剧的深厚功力,接下来寥寥几场对手戏,便将两人生命中最最美好也最最令人心动的一面展现得淋漓尽致:她也有小女人怦然心动、情难自禁的时刻;他竟也有温柔阳光如邻家大男孩的时光。这就像一个魔咒,尽管屏幕下的我们明知道他的阴狠,她的冷绝,却在瞬间患了片面短视症,被两人迷得神魂颠倒、肝肠寸断。他是一面说着“希望这是最后一次见面”,一面因为她的离开表情落寞的痴情男子,是为了赴一场约会独闯龙潭虎穴的英勇情人,是难掩伤痛终于脱口而出“不要离开我”的脆弱男孩,是为了恋人能够安眠默默耗尽一缸油的温柔爱侣;而她是敢于直面自己内心说出“我爱上了丁孝蟹”的坚定而执着的女孩,是冒着漫天大雨、冒着与家人决裂危险只身奔赴大屿山只为问恋人“你回不回来”的勇敢而深情的女子,是即使这段恋情充满艰难险阻,即使她敏感地觉出两人之间的隔阂无法弥补,仍然坚定地说出“我知道我喜欢他”,会在他失态打了她的上司之后仍然一遍遍打电话的痴情女人。其实纵观全剧,这两个人都属于性格偏冷的那种人,方婷可以对追求自己的男同学冷漠对待,对家人也难得表现出一点依恋,就连金融界巨子陈滔滔用金钱、事业和笑话轮番攻击,她也不过是礼貌地微笑置之。而丁孝蟹对待欺负丁蟹的台湾佬、对待周济生,又何尝不是冷血无情。然而就是这样两个性子冷得如千年寒冰的人,遇见了,爱上了,然后,迸发出了那样强烈的光和热,让人再也无法忘记。
编剧是吝啬的,他们不过是两个配角,也注定是一段无果的恋情,于是他们的爱情便只剩下寥寥几幕,转折和结尾都仓促得让人心惊咋舌。然而编剧又是慷慨的,在他们短短的爱情剧里,没有多余的废话,没有令人不耐烦的逃避和犹疑,有的只是一见钟情的难以自持,约会的梦幻惊心,高潮时的如胶似漆,甜蜜时的默契与满足。雨中送伞、油麻地约会、皇后码头深情相拥、校门口的长吻、大屿山的雨和项链、飞机场的激吻、丁蟹回来后执意送出的尾戒……每一幕都是天雷地火般地直击人心,每一幕都是无言中如雷霆般呐喊尖叫的热情与执着。他是她的阿孝,温柔体贴如春日阳光;她是他的婷婷,娇羞依赖如水畔百合。他们都为对方展现了自己生命中最美好、最温暖,也最自由不羁的那一面,这两个活得过分理性和自持的人,唯有在面对对方时,才会那样单纯地去爱、去付出、去体会和感恩。与其他人的犹疑不定不同,他们从未拖延或自欺欺人,当爱情降临,他们都不顾一切,抛弃理智,不管别人眼光,甚至不管未来怎样,只是义无反顾,牢牢地抓住属于他们的幸福时光。这样的爱情,实在是我们这些在犹疑和自我保护中活惯了的平凡人所求之不得,只能深深仰望的。然而当我们还沉浸在对这份爱情的沉醉中不能自拔,结局,却以流星撞击地球的速度出现在我们面前,将我们撞得晕头转向。
丁蟹,这个人又气又恨又可怜却既恨不起来也可怜不起来的人,这个唯恐天下不乱、唯恐儿子不遭殃的疯子,回来了。若是回来了安分守己便罢,偏偏他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绑架了方婷,要做她的爸爸!相信谁面对这一幕都会如方婷一般崩溃。他的回归,不仅仅唤起了她心中从未消泯的仇恨,更是唤醒了她拼命克制的对家人的责任与依恋。她说他们“不要自己骗自己”了,无论逃到天涯海角,他们之间还是会有阴影。不得不佩服这个小女子的清醒与理智。当前路困难重重时,只要看到一丝希望,她也会义无反顾地去争取;而当结局已经注定,即使身后那个人的怀抱再温暖再让人依恋,她也会逼自己放手。到了这里,其实阿孝的戒指是否会送出已经意义不大了,难以想象那一夜这对恋人经历了怎样的不眠之夜,第二天,戒指又回到了阿孝手中,连同一封分手信。
我对于山顶分手那一幕耿耿于怀,更多的是对阿孝的心疼。接到分手信,一向镇定自若,就连在台湾面对着周济生的几十杆枪也不过皱皱眉头的他,第一次如此惊慌失措。他不管再次玩失踪的老爸,打了最疼爱的弟弟,那样低声下气地求她再给他十五分钟,那样莽撞而不计后果的强吻,将自己的所有放在她的脚下,却始终换不回,哪怕一句不那么绝情的话,一个不那么冷酷的眼神。看着她不耐烦地看手表的表情,连同他的爱情粉碎的,恐怕还有他全部的骄傲和自尊吧。一颗燃烧着的心就这样一分一秒地熄灭了、冷掉了,化成了飞灰,连同破碎的圣经一同散落风中。
第一次看时,我也痛恨方婷的绝情。面对曾经深爱过的男人,怎么可以这样无动于衷,这样冷酷地将他所有的哀求视若蔽物,将他的骄傲和自尊践踏如泥?然而后来想想,又能怎么样呢?方婷是知道这个男人的魅力的,第一次分手,他用流血的伤口牢牢抓住了她的心,之后每一次犹疑,他都用霸道的吻重新将她征服。就像最后一次他为她戴上戒指,也是如此不由分说,只一个浅浅的吻就让她再次陷入情网。她知道他有多么致命的吸引力,所以除非如此的决绝,除非让他彻底地死心,他又怎肯轻易地放弃她?而他呢,又何尝不决绝,三个钟头过后,他将她丢到半山腰上,随即便拨出了让他弟弟绑架玲姐的电话。也就是这一个细节,让我猛然从童话般的爱情中清醒过来:她决绝,他又何尝不冷酷,自始至终,哪怕仅仅是出于本能,他何曾放弃过用卑劣手段营救自己的父亲?就算他并没有谋划过,至少在他的潜意识中,在他十四年刀口舔血的日子养成的本能中,这一直是一个最直接有效的选择。即使方婷的爱情曾经阻止他做一个坏人,可是现在爱情已经不堪回首,还有什么可以阻挡他血脉中流淌的冷酷和无情。失去了爱情的阿孝,终于“堂堂正正”地变回了坏人。
事已至此,我想心碎的不仅仅是万千女观众,也有那个故作冷漠的方婷吧。说到底,她也不过是个刚满二十岁的少女,即使个性中的理智和聪慧让她比同龄人早熟,也万万不会想到,他们之间的爱情最终会走到如此难堪的地步。那封分手信中,她还有留恋和不舍;山顶分手,即使冷酷如此,在丁孝蟹抛下圣经时仍可以看到她脸上的负气和惊讶。或许她以为这段回忆最终会变成余生怀恋惋惜的浪漫童话,谁曾想只不过一夜的时间,他们就站在誓不两立的对立面上,再也无法回头。丁蟹固然可恨,大家都知道他是个疯子,他们之间当还有转圜的余地,那丁益蟹呢?他不是最听他大哥的吗?为什么就在他们恋爱得如胶似漆之时,还是会发生这样不堪的事?看到这些,也就无法责怪之后方婷种种绝情的举动,她亲自举报了丁蟹,在餐厅说“当初瞎了眼才会喜欢上他”,穿着亲手写上“丁孝蟹全家黑社会”的T恤衫上街游行,又有谁敢说其中不包含着希望落空后的失望和怨恨?而他呢?做得也毫不留情,指使手下泼油漆、撒纸钱、贴宣传单……爱情的面纱被撕下后,曾经有意或无意视而不见的所有丑陋和鄙俗都暴露在阳光之下。如果我是方婷,只怕不仅会说自己瞎了眼,就连挖掉眼睛的心都有了。只是谁会想到爱情的结局比这般还要惨不忍睹:他默许把她从顶楼活活摔死!到了这一步,其实再谈论他们是否还爱着彼此已经不重要了,那对大屿山生死相依,就连台风和死亡都无法将他们分开的爱侣早已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有两个被仇恨束缚的灵魂。他们的决定逃不开新仇旧恨的挤压,只能在相互伤害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最终再也记不起曾经挚爱的那张脸。
失去了爱情的阿孝,只能做回十恶不赦的丁孝蟹;放弃了爱情的婷婷,也只能回归理性盖过感性的冷美人方婷。别说陈滔滔是不是有机会,即使结局改写,让方婷活下来,让她最终接受这份爱,也不过是许她在平凡人世中过一份泰然无虞的人生而已。她的血太冷,温和的陈滔滔融化不了她血液中的冰,能改变她的唯有火一样炙热的阿孝。然而命运也好,天性使然也罢,这份爱情注定要凋谢,不过是时间的早晚而已。用婷婷的话说,他们又可以相互欺骗、自我欺骗多久?而阿孝呢?或许婷婷的爱是他唯一有过的对美好的向往和追求,然而对于他这样沉重的人生——混蛋老爸、废物弟弟、黑社会的经历——爱情是否真的能够强大到将他救赎?我很难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就像那本圣经,他的确曾经认认真真地读过,却从未感受到其中神性和救赎的微光。他所拥有的,不过是一个虚幻的光之泡影,早在母亲逃走、父亲坐牢的少年时代,就破碎得什么都不剩了。他注定,只剩下一个坠落的结局。如此截然相反又相似的两人,遇见并相爱,孽缘也好,虐恋也罢,留给人的,也唯有一声叹息而已。
如果可以,我宁愿让时光停留在他们爱情刚刚萌芽的时刻,他驾车飞奔回祠堂,经历了错失的落寞,却发现她在为奶奶捶腿。祠堂外年青男子如春风般轻快而明媚的笑脸,少女羞怯而心动的眼神,他们也曾如一对普通情侣般,拥有一份简单而明快的美好。
ps:昨晚和室友谈起分手那一段,仍然为方婷的决绝和轻蔑难过,室友说:或许她并不是蔑视丁孝蟹,而是更蔑视陷入这段爱情的自己……听了心里反而更不是滋味了……
1、爱几深,怨几深,韶华去了未再来。
三套车拉着父辈们的梦想远去,红色大航海时代从此不再,一壶温酒过,青春便已作了古。而当年的那些善恶与恩怨,也都无需再提。活在泥水飞溅的当下,怀旧与他们从来都没有任何干系,它是泥娃娃的新时尚,是子孙们锋利的倒刺。
我从来不认为过早怀旧有什么坏处,蹈了覆辙又能如何,花样千万种,活法自古便只有这一个。如今,海魂衫和帆布鞋,古着大妞和国货小伙,九色鹿和8-bit之音,全盘复制,一个都不能少。不过我想,他们有意或者无意,至少还遗漏了重要的一样——港剧。豪情天涯,风云激变,端坐在电视机前的懵懂少年深陷其中百转千回。
前几天又看见电视上重播《大时代》,尘烟未消,余烬明灭,情绪却散落了一地。
2、杀人不打风,落雨去离岛。
1997年,香港回归,举国同庆,紫荆花芬芳自由港。那一年里,耳边的歌曲永远都是《东方之珠》和《我的1997》,反反复复,沧海桑田都抹不去我对你的思念。那一年里,有线电视走进千家万户,我叼着钢笔,一手捧着奥林匹克数学习题册,一手玩转遥控器,目不转睛。也就是此时,我与方展博丁蟹罗惠玲邂逅,看他们一掷千金,看他们生离死别,人生竟是如此跌宕。
那是少年的奇迹和坎坷,是一次时代过客的缩影,命运被数字操控,世代的恩怨,所有的爱恨,全定格在那一瞬间。
丁蟹说: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
我宁愿相信这不是个笑话。
还有件趣事,你若问我《大时代》和《野草莓》哪个对后世的影响大,我一定会选择前者,因为后者充其量也只能被个衣不蔽体的艺术家奉为圭臬。而《大时代》之后,每有郑少秋出演的电视剧播放,香港股市一定会恒生指数暴跌,产生“丁蟹效应”,泽被全岛股民,无人幸免,屡试不爽。
3、如此年代,满障碍;如此时候,预计将来。
《大时代》里,方展博堕落十年,终究梦醒,与命运抗衡,遍体鳞伤,破冰击浪。
十年里,悲喜交加,但过得平常,只是再也没有当年的热情,不甘现状,又不想改变,成了一个彻底的生活患者。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我却再也找不回出走的勇气。
2007年的春天,我剃成光头,怒视所有人,厌倦生活,彻底放弃生活的彼岸。有时事情我没说出口,但并不代表我没有想过。那一年的五月,我去了迷笛音乐节,跟成千上万的飞禽走兽一起发疯;六月,几度宿醉,疾病缠身,脱胎换骨;七月,独立过活,白天读书晚上听收音机,周末看海;八月,恢复写作,每日清茶一盏;九月,友人赠一言:
任其流年暗中换,至死不忘少年心。
彼时,阳光穿透绿叶,落影斑驳。
原载于涂加网:
http://www.tugus.com/bbs_content:70521373137378643710::我认为最好的中国小说是《水浒》,最好的美国电影是Murder in the First,而这是最好的一部港剧。它们的杰出都集中表现在对结局的处理上。千头万绪,归根到底,三个的结局都是一句话:这里没戏。“这里”是《水浒》里的封建秩序,是Murder in the First里的西方法制,是《大时代》里的资本主义,是人间的一切荒谬,是现世的所有不公,是从子夜到拂晓的重重冷雾,是从否定到否定之否定的滔滔迷途。“这里”究竟不是“那儿”;“那儿”是英特纳雄奈尔的远大理想,而“这里”却是饿狗村内的秀逗现实。
《水浒》好,好就好在投降,好在它不是尘埃落定的英雄神话,而是不得超脱的无常悲歌。好一个投降,一举就把《水浒》从初见曙光的“那儿”硬生生地拉回到万劫不复的“这里”。在这里,最不该造反的上梁山,最应该带头的却招了安。带头的宋江是诸将心中的真理,于是他的投降也成为真理,哪怕投降到头,不过是个死字;而造反的林冲是逼上梁山的“这里”人,却未曾想来于斯也去于斯。事情已成定局,林冲只能默默地表达着自己的忿懑,他的忿懑只是为了拯救自己的良心,丝毫不指望有什么效果。但至少他已经说了,他已经拯救了自己的灵魂。
Murder in the First好,好就好在绝望,好在它不是光彩照人的法制浮梦,而是暗无天日的悲惨世界。这个悲惨世界不仅是Alcatraz监狱本身,更是容许它存在的“法制社会”。在这里,贫苦无亲的男青年Henri Young为了妹妹的生存,到便利店打劫了五美元,随即被捕,关入Alcatraz达十余年,在饱受非人摧残外,还成为凶手的武器,因杀死狱友R McCain而被控一级谋杀罪。Young的未来是:败诉,一级谋杀罪名成立,立死;胜诉,一级谋杀罪名不成立,以过失杀人罪判处三年徒刑,还押至Alcatraz服刑。Young无法忍受Alcatraz的残酷虐待,但求速死,却未曾想求死而不得,一名律师从天而降,说服他以其胜诉,换来大众对“那儿”的希望。可绝望的是,这希望并不属于Young - 他仍将死于非命。影片以“胜利”定调Young的胜诉,但这胜利却是要他命的。当他在Alcatraz狱底被胜利剥夺生命的时候,这究竟算是谁的胜利?事情已成定局,Young只能以胜诉争取别人的希望,以一死宣告自己的绝望。他的求胜只是为了拯救自己的良心,丝毫不指望有什么效果。但至少他已经试过,他已经拯救了自己的灵魂。
《大时代》好,好就好在死光,好在它不是团圆完满的和谐收场,而是了无生路的既定格局。悭妹的死,扯掉了她与阿博劫后余生的喜剧面纱,现出了阿博与丁蟹两败俱伤的人间惨象。这是资本世界的必然结局。在这里,方家三女、玲姐与悭妹的死是“及早离去”的反讽,丁蟹与阿博的生则是“咁多人死,唔得你死”的印证。叶天死前虽然悟出所谓“股票必胜法” - “余于股坛数十载,未尝见一真正赢者,智者应知此乃一处永无赢家之战。取胜唯一法:‘及早离去’四字而矣”,但这样的普遍规律不是阿博所需要的,他需要的是击败丁蟹的特殊法则。决战关头,阿博终于发现,这个存于现世的特殊法则不过是撞大运:“要赢一个如此好运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你比他更好运”。于是功毕一役,得报深仇。但最后的最后,依旧只留下了孤零零一对仇家,共享“咁多人死,唔得你死”的悲剧。未沾股票的方敏死了;未沾股票的方婷死了;未沾股票的方芳死了;未沾股票的罗慧玲死了;最后的最后,连未沾股票的阮梅也死了。当她们接连死去的时候,“及早离去”究竟算是什么必胜法?在“咁多人死”的背后,是蟹博二人“唔得你死”的苟活。唔得你死 - 事情已成定局,阿博只能默默地准备着自己的报仇,他的报仇只是为了拯救自己的良心,丝毫不指望有什么效果。但至少他已经做了,他已经拯救了自己的灵魂。
罗慧玲是我最喜欢的林冲式人物,就像饰演她的蓝洁瑛一样。高干子弟林冲受气东岳庙、蒙冤白虎堂、刺配沧州道、遭险野猪林、风雪山神庙,最终逼上梁山。他的活反映了压迫的苦痛,他的死明示了反抗的艰辛。罗慧玲的死就是这样,而蓝洁瑛的活也正是这样。
这首歌是所谓加拿大Manitoba地区的民歌《红河谷》 - 可能是全球最流行的牛仔之歌。一次突然想起这个曲调,却忘掉了是什么歌,于是反复哼唱。后来想起来的,却是林肯国际旅战士Alex McDade在西班牙内战期间由此旋律所改编的Song of Jarama。我一直不记得它的原词,现在抄在下面:
From this valley they say you are going
We will miss your bright eyes and sweet smile
For they say you are taking the sunshine
That has brightened our path for a while
Come and sit by my side if you love me
Do not hasten to bid me adieu
But remember the Red River Valley
And the cowboy who loved you so true
Won’t you think of the valley you’re leaving
Oh how lonely, how sad it will be?
Oh think of the fond heart you’re breaking
And the grief you are causing to me
As you go to your home by the ocean
May you never forget those sweet hours
That we spent in the Red River Valley
And the love we exchanged mid the flowers
中文译词是:
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村庄,我们将怀念你的微笑;
你的眼睛比太阳更明亮,照耀在我们的心上。
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不要离别的这样匆忙;
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
你可会想到你的故乡,多么寂寞多么凄凉;
想一想你走后我的痛苦,想一想留给我的悲伤。
周慧敏唱的粤语版尤其动听。歌词如下:
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村庄,我们将怀念你的微笑;
你的眼睛比太阳更明亮,照耀在我们的心中。
请走来坐在我们的身旁,不要离别的这样匆忙;
想一想你走后我的痛苦,还有那热爱你的朋友。
据说当年大时代万人空巷,为的就是个丁孝蟹。哪怕十来年后,进入百度“大时代吧”,俨然就是一个“孝婷恋吧”。韦家辉在接受采访时说:“我真搞不懂你们为什么独爱孝婷恋。”
说来丁孝蟹是个十分讨好的角色,具备了一切秒杀花痴女的潜质:有父性,从小把三个弟弟拉扯大,其中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律师,且管教有方,四兄弟团结一心,情谊深厚;年纪轻轻就混成黑社会老大,头脑清楚,沉稳果断,能屈能伸;对长辈至孝,甚至到了愚孝的程度,他对丁蟹说“你要是坐牢,我们四兄弟跟你一起坐”,甚至最后跳楼时都说“命是你给的,我们把命还给你”;对爱人至情,甚至愿意放弃他在香港的一切地位,财产,亲人,和方婷——一个仇人的女儿远走高飞;帅就更不必说,虽然我觉得这个角色被赋予的优点足以盖过演员本身的光辉,但是不可否认,邵同学确实把丁孝蟹骨子里的柔情和man二者结合的十分到位。丁孝蟹其实是个典型的江湖中人,狠,绝,辣,重情义过于重生命。
而方婷自然也不是个简单的角色。不过我认为,孝婷恋的经典,方婷更多的沾了丁孝蟹的光,她远远没有丁孝蟹那么让人刻骨铭心。她给人最深的印象,除了“正点”,就是敢爱敢恨,理智果断。难以想象,一个泡在杀父的仇恨中长大的单纯的女大学生,却在和仇人之子——一个黑社会老大在见了几次面以后,不惜和玲姐,和整个家庭决裂,也要毅然决然和丁孝蟹走到一起。她不是傻,如同她所说的,“我其实并没有忘记爸爸,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丁孝蟹为了追她,不惜冒着生命危险踩入油麻地,就为了陪她喝碗糖水,送她回家;为了赴方婷之约,被人捅了一刀后,依然淡定前往,哪怕还要接受方婷的拒绝。而方婷更令人乍舌,为了赶在丁孝蟹死前再看他一眼,不惜放弃和家人最后一次的和解机会,不顾丁孝蟹的百般阻挠,连夜冒着台风前往大屿山。方婷对孝蟹的爱至深,陈滔滔的出现就是反衬这种爱,面对这么一个完美的金融业巨子的一往情深,她的心里满满的都是孝蟹。
这两个人,其实骨子里十分相似,相爱的时候轰轰烈烈,爱到不惜生命,而最后甩狠的时候,也是一个比一个绝。一个是在对方“放弃一切,远走高飞”的让步下依然冷若冰霜,一个是直接把她从楼顶扔下来。这两个人的爱情,纠缠在至深和极恨的深渊中。或许这就是“孝婷恋”的魅力所在。但这恨,不因二人而生,却是因为他们都不得不站在家庭这边。
有人不理解为什么编剧要安排丁孝蟹绝情的杀了方婷。为什么不把方婷留个活口?我想这就是方孝蟹的处事方式——他明白他和方婷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远走高飞,要么成为仇敌,没有拖泥带水的中间状态。我不是没有给过你方婷机会,山顶的那三个钟头,足以你改变你我的一生,但是你放弃了。既然如此,我们只能选择做敌人,而且是不共戴天,毫不留情。这就是丁孝蟹的绝。退一步说,假如方婷活下来,会怎么样?她亲眼看着自己的姐妹被人扔下楼,玲姐逼疯,哥哥失踪。。。只要她还有一口气,就会不顾一切干死丁家。因此,在灭口这件事情上,无人能例外,丁孝蟹太明白。
那么远走高飞呢?丁孝蟹求方婷时说,“我后半生的幸福就在你手中。“方婷死后,丁孝蟹在她墓前说,”你死的那天,我的灵魂就已经随你而去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行尸走肉。“ 在私奔这一点上,方婷比丁孝蟹更加果断和理智,她明白自己和丁孝蟹都不是自私的人,都不可能放下家族恩怨不管,去掩耳盗铃的追求儿女情长。说”阴影“太轻,他们之间不仅是有阴影,而是隔着几代人的血债和恩怨。用方婷的话说,”没有用的,我们不要再自己欺骗自己了。“
孝婷恋之所以让人着迷,还在于他们俩出现的每一场都设计得太经典:英雄救美,勇闯油麻地,皇后码头定情,校门口的热吻,大屿山的生离死别,斋堂的拥抱。。。每一幕都那么完美,浪漫,扣人心玄。正因为如此,十几年来,“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爱情层出不穷,但永远无法替代孝婷恋在吾等花痴心目中的位置。世仇,一见钟情,浪漫,轰轰烈烈,痛苦挣扎,狠绝,仇杀,至爱。。。这就是永恒的”孝婷恋“悲剧,让后辈们回味无穷。
超级CULT.史上主角疯子最多的片子
丁蟹当混混真是屈才了。他应该当政治家或者是当将军,因为他既有狡辩的才华又有带领大家去死的本领。
丁蟹好像恶鬼一样,每次出场都让人哭笑不得。丁孝蟹在灭门之后变成了一个普通的恶棍,前期的手段毒辣与情深意重都白费了功夫,老公说泯然众蟹了hhhhh别的不说,方展博在感情方面真的是很糟糕了,耽误了小犹太的青春,最后还毁了龙纪文的一生。龙纪文真的是很好很可怜了。
丁蟹将是一个百年不老的词汇
每个人都有自己世界,韦生你都系返来拍电视剧吧,爱恨情仇写到顶都系咁上下了,神神化化更加冇人癫得过你,你剧神来嘅嘛~!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班师奶剧唔使捞了~!
每到炒股的戏我就想笑,拍得好像赌片。这个剧胜在整体架构,整部剧完全不是传统电视剧的套路,像是电影。港人奉为香港第一神剧,我觉得说是华语第一电视剧也不为过吧。
其实人人都是丁蟹
神经病是最难斗的
不得不说TVB当年的编剧真是一绝
看完这部剧,我明白,我身边的类似于丁蟹这样的家伙并不是所谓的内心善良耿直,但情商低~~~事实是他们就是自私贪婪但脸皮厚的家伙!!这种人只能远离,他们最擅长的是 把自己的占有欲 说成是 爱!!把内心的贪婪 联系到 江湖道义上去!!善良的方家人悲剧不断 就是提醒大家:交友谨慎,远离丁蟹!!
又重温了一遍,第一次看的时候才几岁,就只记得丁蟹和什么孝婷恋了。现在看来,那算什么啊?进新和玲姐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只是说起蓝洁瑛现在实在令人唏嘘!郑少秋的丁蟹实在是绝了,恐怕是他自己也难以超越的高度,更无须说他人了!总的来说在我心中,是TVB最好的剧集了,看过之后其他都是浮云!
蓝姑去世,才记起来评价此片。秋官这么一个气质温文的人,演起没皮没脸,心狠手辣的混混入木三分,恐怕难有人能超越。小时候看最令我动容的就是满手是血的玲姐扔掉丁蟹给的宝石戒指,倾尽全力带上方进新送的20元戒指,真爱与现实,浪漫与残忍,终究只剩刘青云一声悲鸣。可惜《大时代》里悲剧的玲姐,终究化为大时代里凄凉的蓝姑。
方展博最大的运,不是赌赢了丁蟹父子报了灭门之仇。而是遇到阮梅、龙纪文这两个付出一切追随他的女人。
蓝洁瑛啊,好可惜,怎么就疯了呢~~
股市题材。老螃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角色啊。
香港电视剧编剧的黄金大时代也一去不返
人们说,你就要离开村庄, 我们将怀念你的微笑。 你的眼睛比太阳更明亮, 照耀在我们的心上。 走过来坐在我的身旁, 不要离别的这样匆忙; 要记住红河谷你的故乡, 还有那热爱你的姑娘。 你可会想到你的故乡, 多么寂寞多么凄凉; 想一想你走后我的痛苦,
韦家辉真是把一个二流的剧本拍成了一部一流的电视剧,拍得电影感十足,更何况还有蓝洁瑛郭蔼明李丽珍周慧敏这些大美人。郑少秋把一个贪生怕死、偏执热烈的复杂男人演得活灵活现,让人又爱又恨。
丁蟹这种祸害根本就不应该出生!
重温之后,还是那么心疼孤独的龙纪文,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却永远要被自己的誓言所折磨,所庆幸的是,虽然方展博辜负了龙纪文,但是买菜市民刘先生却可以一直和郭小姐囤于爱与昼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