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后信息时代的我们,我们享受着物质带来的便利。在这种感官的包围下,我们会以为整个世界处于和我们类似的生活方式。
美国有一群人,他们不用电力,也就是家里没有家用电器,家里甚至连电灯都没有。家里也不用汽车(有钱也不会买),不使用电话,周末商店关门不进行营业。最重要的是,他们不给美国政府纳税,也不参加美国的募兵。
这一群人叫Amish。他们的生活就如同桃花源。他们是北美最早的一批欧洲殖民者之一。他们的生活方式完整的保留了在美洲殖民初期的生活方式和状态。小农经济,一个主要姓氏的人居住在一个村子里。他们也不蓄奴搞大规模的农场经济。他们和原住民相安无事地生活。在美国成立之前,他们就在美洲开始了殖民生活。
我注意到这些要从一个苹果派开始说起。
Amish做的苹果派有很浓郁的肉桂味,他们使用香料的习惯应该来自欧洲的影响。
德国人的甜点会加很多肉桂作为香料,Amish人使用的语言是瑞士德语区的德语。不知道这之间是否有什么联系。
小农经济的体系下,他们会售卖一些自己的农作物和农副食品。他们信奉上帝,他们对基督耶稣的旨意有自己的理解。他们的衣着以及生活方式都非常的古朴。如果看到他们,你会体会到最初殖民文化的气息。Amish可以说是欧洲最初殖民者的活化石。
有人安利了一部电影《witness》讲的就是一个Amish男孩第一次进城刚好看到了一起谋杀案。警察在调查案件中和小男孩的家人生活在Amish人的村庄然后发生的一些故事。
我们借助镜头的视角,看到的Amish人对一些事情的看法会感觉独特。
电影的一开始,女主的家公对女主说外出要小心那些英国人。电影的背景是美国的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那时候已经建国200年了。但是在Amish人的眼中,他们依旧是English而不是American。
警察发现小男孩作为唯一的目击证人后,带着小男孩和小男孩的母亲去警局。小男孩的母亲对警察说“你们的法律与我们无关。”
Amish一家起谷仓,整个村子的人都回来帮忙。男人们是主要的劳动力,女人们就会一起帮忙做饭,孩子们拿着锤子帮忙钉钉子。最初的殖民者应该也是互相帮助才能够在新的大陆生活下来的。
电影中有一段对纽扣的讨论。Amish人不使用纽扣,他们都用布绳带来系衣服。电影中认为纽扣不够朴实无华,这个想法可以说贯穿了Amish人的思想,这也是他们对物质的理解。
双十一要来了,买买买已经根植于大众们的心里了。Amish人对物质的理解也许有一点极端,太过于拒绝现代的事物了。但是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一种借鉴,物质原本就是服务于人的。
这部片子围绕着一个个证人展开,第一个被杀的警察知道了毒品交易的内幕而被杀,小男孩Samuel则是因此导致杀人案成为第二个证人,而John Book作为知道真相第三人,也面临着被谋杀的境地,只有出逃,保护好自己和Samuel的安全。而John的助手,则在电话中成为了第四个证人,被杀掉了。在最后的情节中,当john的上司要杀掉他时,他说:你能杀掉这里所有的证人么?
而影片将故事放在Amish的社会中,也许是想表达一种反思暴力的思想,里面的爷爷对孙子说:罪恶在人的心里,如果你不想有罪恶的话,你就不要去碰那些脏东西。而John的上司即是为了掩饰一个罪恶而犯下了一连串的罪恶。
Witness是彼得威尔拍摄于1985年的一部影片,也获得了当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最后败给了走出非洲)。故事本身很老套,一个寡妇和他的正太儿子在车站候车时,小正太在厕所里目睹了一场谋杀案。一名叫布克的警察把正太带回了警局,希望他能指认罪犯。结果却发现犯人正是布克的顶头上司,而且牵出了警局内部的一场阴谋。布克遭到了偷袭,身负重伤的他不忘保护证人的使命 ,把母子俩送回了他们的家园。而他自己因为受伤也不得不在此休养。而渐渐地,他发现了当地人的朴实与善良,自己的命运也在不知不觉间融入其中。。。
我们不用费丝毫力气就可以判断出导演的重心不在于惊险刺激的警察内部斗争。枪战打斗等场面被处理得相当敷衍。事实上,这整个的故事情节更像是一个框架,而蕴含在其中的内核是两种生活方式的碰撞。由警察为代表的现代人与母子俩代表的阿米什人之间的互动与摩擦,才是导演真正想表达的内容。
阿米什人(Amish)是美国和加拿大安大略省的一群基督新教再洗礼派门诺会信徒,他们是德裔瑞士移民后裔组成的传统、严密的宗教组织,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拒绝汽车及电力等现代设施,在影片中,可以看到在汽车横行的美国现代社会里,阿米什人依然悠哉地驾着马车行使在马路上(这倒是名副其实的“马路”了),显得格格不入,放佛时空错乱了一样。此外,他们都过著简朴的生活并视之为美德。更加注重道德的自律和信仰的虔诚。生性和平以至于有些软弱。由于他们特殊的生活状态,很多人把阿米什人生活的社区当成了旅游景点,拍照喧哗甚至挑衅。在影片后半段,几个小混混仗着对方的不还手而肆无忌惮,最后还是来自来自现代文明的布克忍无可忍,狠狠揍了那几个挑事的家伙。(推荐阿米什人的内心世界这篇文章
http://www.psytopic.com/mag/post/amish-inner-world.html,里面对于阿米什人的现状和历史介绍的更详细)
导演是带着褒义的眼光来看待这个特殊的族群的。搭建谷仓的一场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阳光明媚的天气,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为他们的邻居——一对即将新婚的夫妇搭建粮仓,完全是义务性质的,不计报酬。男人们合力把框架撑起,孩子们边游戏边帮点小忙,妇女们在旁边编织,准备食物。整个劳作过程好像变成了一个大派对,人人都参与其中。与外界凶狠的警局阴谋相比,这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简单朴素而纯洁的。他们没有现代科技的物质享受,但是也远离了现代社会普遍的焦躁与迷惘。
从某些方面来说,美国是一个很分裂的国家。它可以把性解放做到极致,但是又有着相当庞大的保守势力,比如它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同意对16周岁以下儿童判处死刑的国家(何帆——《大法官说了算》)。这种分裂可以从民主共和两党每年都争论不休的同性恋,堕胎等议题上看出来。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种分裂恰恰是美国的优势,它使任何的政治势力都有制衡的对立方,可以防止主流思潮走极端,一旦一个国家所有人都陷入同样一种狂热的情绪里,我们不难预见杯具的发生。而这种分裂对立的基础,就是社会的包容。正如经典的沃伦大法官关于阿米什人判词所说:”我们不可忘记,在中世纪,西方世界文明的很多重要价值是由那些在巨大困苦下远离世俗影响的宗教团体保存下来的。没有任何理由假设今天的多数就是’正确’的,而阿米什和类似他们的人就是’错误’的。一种与众不同甚至于异僻的生活方式如果没有干涉别人的权利或利益,就不能仅仅因为它不同于他人就遭受谴责。”
所以,我一直都觉得,所谓自由,不是说非要性解放,或是突破传统禁忌,而是有权利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并且这种选择不被人干涉剥夺。自由的社会应该是多元并包的,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位置与价值。在如何生活这件事上,不存在恒定的准则或者人为设置的标杆,Just to be yourself。
写到这里,似乎脱离了影片本身。但是,我想,导演的目的,也正在于引发人们关于截然不同的两种生活理念和方式的思考吧。
要提醒大家的是,这部电影是以门诺人(Mennonites)的葬礼拉开序幕,以Racher的抉择收尾,在爱情和宗教面前,她选择了后者。虽然电影中的故事是以谋杀罪为线索而展开的,但这都是为了服务阿米什人(the Amish)在他们宗教的影响下对罪恶、家庭、爱情及现代文明的看法。我们理应以了解他们的宗教习俗为观赏这部电影的主要目的。所以,从这个目的来说,这部电影是相当成功的。基本涵盖了阿米什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里面涉及到葬礼和婚姻,农作和筑房,爱和罪及传统文明与现代文明的冲突。电影最后,警察头头背对阿米什人跪倒在地是有象征意义的,这象征了淳朴团结的阿米什人可以让恶贯满盈的罪人放弃行恶,也象征了以暴力为特征的现代文明在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传统文明下的反思。这样的安排也有意地向观众传达对Minority 的尊重,不应该把他们当作“怪人”。
就个人而言,这部电影有三处感动我的地方。首先,当Racher摘下象征阿米什女人帽子,奔向John Book,并和他热烈拥吻时,我的心为之一喜。这一幕是发生在黎明时刻,新的一天即将开始,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可能实现,Racher对John的爱情也可能挣脱传统的束缚。可是导演要是真的这么安排了,这部电影就大打折扣了。所以接下来触动我的一幕是Racher 和John离别的那一幕。这个时候,Racher 并没有奔向他,而是站在门后,他们隔着的这道门正是Racher的宗教信仰。如果和John一同离开这里,那她就是罪人,是与他们的教义相悖的,所以,她只好隔着门看着John。看得仔细的人会发现她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由最初的“痛别离”变为最后“道一声珍重”时的坚定和宁静。展开来讲,只有经过犯罪(这里指宗教意义上的罪)才会真正领悟到上帝的爱。导演这样安排的结局是最合情合理的。还有一幕让我感动的就是阿米什人帮助新婚燕儿造房子。在这一幕中,观众可以感受到阿米什人的团结和淳朴。他们都是心甘情愿、不计报酬地付出汗水,这在商业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社会里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这也是让我们观众反思的地方。
所以,结合上面我所评述的,这部电影不应该翻译成“目击者”或“证人”,因为这两者给人的感觉就是讲述犯罪及侦查罪犯的故事。英文中的"witness" 既可以表示“目击”也可以表示“目睹”,后者更贴切故事情节和主题:一位来自喧嚣都市的警察目睹了阿米什人田园风光式的生活,由最初的偏见变成最后的眷恋。但要真把witness翻译成“目睹”的话,那又会感觉缺少了一点什么,因为故事是以Samuel目击谋杀罪展开的。所以把witness翻译成中文时要兼顾这两个含义,但要做到兼顾这两者的话,就得取它们的上义词,词义大致为“亲眼所见”,因此,我们不妨就把电影翻译成“亲眼所见”,这样是否更为妥帖些?
故事有些老套,本以为保护证人间的一段追逐与惊险+刺激,看完才知道,谋杀融合了阿米什人的生活习俗,并与都市人生活的冲突,如果没有中后段阿米什人生活的微观影像,影片会失色不少,并最终沦落为低级血案+指控路子。
几个经典片段(个人以为):
一,绿色麦浪起伏(象征着阿米什人的田园生活,恬淡、宁静。
二,小男孩在警局里,看到黑人警长相片,JOHN放下电话,走过来,两人一声不吭。小男孩用手指了指照片,JOHN眼神示意,点头。整个指认的过程,没有语言,背景音消失。
三,建谷仓。阿米什村民,全部出动,男生敲钉子,砸木头,老少女生们,准备茶点、饮食,显出这是阿米什村民如同一个家庭的生活方式。结尾处,小男孩赛缪尔,拉响铃绳,地里劳作的男人,从各个方向涌来,也是突显阿米什人,一家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
四,当JOHN决定回到城里,找保罗报仇,蕾切尔知道后,把那顶白帽子放在了桌上,跑向JOHN,两人激吻。这个放帽子动作,不知有何喻义,是放下阿米什的的一些原则、习俗?
五,影片结尾,JOHN向爷爷告别,爷爷说,小心城里的英国人。老阿米什人,已经把JOHN当成了自家人,而蕾切尔的微笑,不知是否意味着,两人的未来,接纳?否则,之前蕾切尔的迟疑、爱的痛苦就显得矛盾了。
或者,另一种无以言明的结局。当JOHN的小车驶向乡间小路,远处走来一个阿米什男人,小车停下,男人擦肩而过,朝着蕾切尔的家走来,这个男人或许就是喜欢蕾切尔的那个阿米什男人。那么,当事情尘埃落定,JOHN终将离开这里,回到城市,而他——与蕾切尔同属于阿米什的男人,如愿以偿地“接手”蕾切尔?因为,JOHN,终究不属于这里。
结尾,两种答案猜想。
这配乐跟《悬崖上的午餐》好像,看来这是彼得·威尔用来表现怪人的专用音乐;维格·蒙坦森处女作,这哥们出名真够晚的
男女主角是绝配,女主角气质圣洁
我想知道,现在的阿米什人是不是如同中国大多数少数名族一样,有没有被这个时代同化? 还是他们依旧坚定地保持着自己的信仰。
两种难以融合的文化,爱情也是没有结果的。影片里爱情戏份占了很大的篇幅,使得整部电影偏重于文艺性,节奏稍微拖沓。摄影较为出彩~
这是一部并不完美的电影,但是紧迫感和爱情都像水一样徐徐涌来。故事的内核当然是爱情,不过披上了颇为成功的惊悚外衣,各方面的奏效都让剧本与众不同,而最值得称赞的是那个非凡的开头。在为数不多的危急段落中,电影足以让观众惊出一身冷汗,这部电影在那些时刻可以用了不起来形容。
老周拉片——片段:开场,小男孩在警察局那段,指出犯人是谁。
女主是演过《暴劫梨花》和《凌云壮志》的凯莉·麦吉利斯 非常有味道 别样的性感 成熟有风韵 贤淑而又有点男性气质 露点 维果·莫特森年轻客串处女作 小男孩长大《小红帽》《乔布斯》 彼得威尔《死亡诗社》《楚门的世界》《怒海争锋》执导类型多样 此片节奏太慢 类型混杂 开场文艺片 厕所变犯罪片 到乡下隐姓埋名变武侠片 和女主互生情愫变爱情片 谷雨暴击变动作片 摄影还是不错的
3.5,(旧)好莱坞警匪结构不过一个框架,处理为黑色电影—乡村影片的二元对抗。导演展现了更多对传统日常生活之流的注意,以至于大部分时间内,时空被架空。它可以是1940s,1840s。但是,它以极端冷硬感处理第三幕结尾及之后情节,彼得威尔在光明处多么马力克,在黑暗处就多么梅尔维尔
在艰难的条件下依然保持一颗公正的心不容易;通过交流沟通把偏见化成理解也并不难。女主角很优雅,小男孩很可爱,Ford 一贯地有型。
由七末星战八初夺宝所赋予的偶像魅力,以及“证人电影”所形成的孤儿寡母期待强警拯救的类型预期,观众很容易认为哈福特必是此片的绝对主宰!可讽妙地是,实际剧情刚好相反:首先,小山姆并不是寻常意义的安全遥望式目击者,他经历了生死瞬间却凭机智全身而退。警长随后被同个凶手击伤!结尾警长让他先跑也没听,而是折返鸣钟引来村民化解危局!换言之,面对同个对手,小孩赢而警长输。再看保护证人部分。阿米什人独特族群性本使锁定藏身地点近乎大海捞针,可最终还是暴露,因为警长联系黑人搭档并当街揍人惊动了警方!而转危为安依然要依靠谷仓地道在地设施甚以阿米什人的族群互助。甚至情感线上警长也在迟疑退缩,即女主擦浴转身主动邀约那一幕!男主确有魅力却过于循规蹈矩,这或许就是因何此角名叫Book?…PS著名的谷淹敌军灵源德莱叶吸血鬼。
抛开剧情,看过林达老师书的应该对阿米什人有极大的兴趣。看这个可以直观的了解到
几年前cctv6撸过,新颖独到的切入点,以简朴落后善良的少数部族对比现代文明的虚伪狡诈,正义的警长哈里森·福特只能在这片弹丸之地里躲避所谓文明人士的追杀,文明世界的丛林本质在小男孩纯真无邪又茫然空洞的眼神里展现的淋漓尽致【720p.BluRay】
4.0 老梗的故事,卻也能從中展現一片淨土。剪輯與攝影真好,頻頻出現令我心動的鏡頭。只不過中間一段都傾力放在情感戲上了,而結尾顯弱。Harrison Ford的木匠身分根本就是本色演出啊....哈哈哈
愣是把犯罪片拍成了爱情片,老哈里表现地比较生硬,整个爱情的萌发也有点不知所云。高潮部分也不够劲爆,总之很一般。
影片的切入点很独特呢。不过故事本身并没有太大悬念,有些细节处理似乎不够到位,比如Book搭档原因不明的牺牲,结尾Book曾尊为导师的警长Schaeffer在阿米部落村民们纷纷赶到后,惊恐地放下枪这一段也令人费解。Anyway,小男孩超级可爱啊!
上影日期跟我生日差不多跑。。。\(^o^)/~小正太成了日后的造梦师。。
最后布克离开了村庄,因为他不属于这里。犯罪题材拍得很文艺,但觉各情节点间有点脱节,张弛失了度,铺垫也不那么充足。过失与坚守,爱情与种族,想表达的太多,头绪理不清楚,只单独段落来看是美的。天使正太长大后成了不合格的造梦师,属又一长残了的案例。
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是没办法在一起的
莫染:““Witness” 简洁、宁静的电影。仿佛薄暮时从心里飘出的歌,或者只是长久的凝视……”唯一的缺憾,那个大眼睛的小男孩现在长得太残了。
即便是放在二十五年后的今天,这也是部很棒的影片。虽然故事是老套的,但细节处理的非常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