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关于成长的电影。著名作家戈迪(理查德•德莱福斯 Richard Dreyfuss 饰)回忆起他12岁时的一次冒险活动:当时,年少的戈迪(威尔•惠顿 Wil Wheaton 饰)与他的三个小伙伴克里斯(瑞凡•菲尼克斯 River Phoenix 饰)、泰迪(科里•费尔德曼 Corey Feldman 饰)和维恩为了当一回“英雄”去河的对岸的森林里寻找一具12岁男孩的尸体。
4个少年家庭各有问题,他们都有自己的心事。在旅程中每个人的性格都被体现得淋漓尽致:四个男孩性格中的软弱和坚强,在闪火车,翻铁门,越森林等一系列的行动中被最大限度的放大;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
《伴我同行》是一部关于成长的影片。改编自史蒂芬·金的小说《尸体》,曾经荣获1987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1987年奥斯卡奖最佳编剧提名。讲述了日后成为作家的戈迪在12岁时与三个死党克里斯、泰迪、维恩一起,沿铁路去寻找一具同龄男孩尸体的故事。一路上,他们躲过狼犬追逐,在铁桥上险遭火车追撞,陷入布满水蛭的森林沼泽……
那是非常普通的一天,一则《克里斯律师在餐厅劝架不成反遭杀害》的报纸新闻出现在作家戈迪的面前。这个场景,就如《天堂电影院》里的萨尔瓦托听到姜卡尔多小镇打来的电话一般,唤醒了已被尘封的岁月中浓郁的温暖与怅然。镜头一再逼近,戈迪陷入无限的回忆之中......身边有两个小孩骑车并肩经过,戈迪仿佛看到了十二岁时与好友克里斯在一起的自己......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却恍如昨日。
面对逝去的青春以及青春岁月中永远离开的人,我们始终充满梦想。
我的青春小鸟一去不回来
生活在一切未及就绪时一往向前。曾经被时间狡猾的静谧所骗,认定长大只是一个太过遥远而又极不现实的说法。恍然一瞬间,发现自己已然长大成人,穿梭于高楼大厦之间,找寻自己的航线。恰如生来如此。
在戈迪的回忆里,十二岁那年的他们,疯狂而快乐,单纯而脆弱。香气肆溢的时光里,戈迪他们抽烟、玩扑克、吹牛、爬铁门、讨论女人的胸部...... 能找到低级恶心的新字眼来调侃朋友的母亲,是件有面子的事情。树上的小木屋是他们的窝,还设有敲门暗号。
这是性格迥异的四个孩子。优秀的哥哥意外死亡,戈迪长期被父母冷漠。在爸爸偏执的看法里,戈迪的朋友是“一个小偷,两个傻瓜”,而戈迪并不这么认为。
这样的四个小孩,为了当“英雄”,他们踏上了寻找尸体的旅程,相伴长途跋涉……单纯明亮的心与结伴而行的行程让人羡慕。
在儿时的世界中,友谊的重要性仅次于家庭,有时甚至重于家庭。途经垃圾场,那一刻,四个小孩应有尽有,因为他们发现了自己,而且知道要做什么。那是种奇怪的感觉。即使前面的路很远,充满未知的危险,被垃圾场主人的狗咬,被火车差点撞到,被水蛭咬……但他们都会继续前行……
克里斯说:“我永远也无法离开这个地方?”。家庭背景给了他太沉重的压力。他想要逃离。人生最大的不堪,是不知道自己该往何处去。他是幸运的,戈迪告诉他:“你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也许,他的是有力量,但这句话让他更加坚定。
戈迪很会讲故事。因为被父母忽视,他觉得自己成不了器。克里斯生气的对戈迪说:“如果可以,我宁愿是你的爸爸。……小孩子没有人看着,就会糟蹋东西。”这样的场景,让人动容。只有克里斯清楚,哪里才是戈迪的航线。记忆中,也曾有人就这么冲我们沉睡消极的心志敲过警钟啊!
转眼,克里斯通过努力考上大学,当上了律师。听说维恩后来在农场开起重机。泰迪一直想参军,因为视力和耳力问题未能如愿。入过一阵牢,现在打零工。戈迪终于成为了作家。
那些陪我们走过一段路的人,有些渐渐成为了生命中的过客,就象路上的行人一样。而有些则在岁月的沉淀中越发清楚。虽然已经很多年不见克里斯了,但是,戈迪依旧思念他。时间很长,戈迪却再也没有交到像十二岁时那样的朋友,再也无法找回当年明月,肝胆相照。
在英雄的传记里,作者从来不说他的软弱和忧愁。童年,只有在回忆的时候,才会屏蔽曾经的伤心,显得无所忧虑。在通向死尸的路程上,戈迪的生命始终笼罩着死亡的阴影。
生命常笼罩着死亡的阴影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你以为明天一定可以再见到面的;……因为,你以为日子既然这样一天一天地过来的,当然也应该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太阳落下去,而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和你永诀了。”
戈迪一直在面对死亡,恰如生命本身便是生老病死。之前,哥哥出车祸去世。接着,同龄男孩被火车撞死。成年以后,好友克里斯因劝架被人杀害。死亡的意外,始终说不清道不明让人无力又无措。生命常笼罩着死亡的阴影。弗兰克林说:“我们在25岁时就已经死了,只不过到了75岁才被埋葬!”
死亡对于死者的意义,我们不得而知。生前,他仍旧在筹划自己的远虑和近忧。克里斯一定还有更多的案件要处理,在律师行业备受尊敬,可能他已经有了很好的家庭……同龄男孩还来不及长大……戈迪的哥哥可能是下一个世界足球王子……死亡是一个彻底的阻断,让这一切嘎然而止!
死亡对于生者的意义,就丰富了许多。陌生人的死,可能只是新闻和数字,最多引起同情。第一次见到死尸,戈迪刚过12岁。同龄男孩的死,对于年幼的他们来说,新鲜而刺激,这可能让他们成为英雄。有时,死者会成全生者的生命价值。好比战场上的输赢,好比那些艺术家,生前穷困潦倒,死后,他的作品却能养活一群专门对他评头论足的人。
而死亡毕竟是令人敬畏的。“去看一个死了的孩子,不应该是像去参加一个舞会一样。”经过遭遇水蛭的厄运后,戈迪渐渐对生命产生了敬畏。终于来到了尸体旁,所有人都秉住了呼吸。死亡以最直观的方式,震撼着这些幼小的心灵,并给予其勇气。当那几个不务正业的青年要抢走尸体回去炫耀时,克里斯勇敢的挡在了前面,就像英雄,即使那个拿刀的家伙会杀掉他。
再次回到小镇,那里已经不再是他们的整个世界。
朋友的死,是一种精神的缺失。所谓“钟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友情对于人生的支撑,恰如一种信仰,给了生命安慰与体谅。看到克里斯的死讯时,戈迪不再像十二岁见到听到死亡时那样震惊。成年的他没有悲痛。在另一种意义上,死亡成全了生命的无常。生者默然无语。逝去的时光显得弥足珍贵,散发出淡淡香气。主演瑞凡·菲尼克斯后来演过《我自己的爱达荷》,可惜之后便吸毒离世了。影片仿佛很有预见性。
而亲人的死,是一种灵肉的破坏,鲜有人超脱。生命永世背负起了这种破坏,人变得残疾。时光轰隆隆向前,你不知道会在那个点,这种残障就跑出来,打碎一切勇气。在杂货店买东西时,在睡梦中,戈迪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哥哥。荒凉而茫然。见到同龄男孩的尸体时,他终于崩溃。如果不是克里斯,这些差点就毁了他的前程。
死亡不是终结,而成为线索,在心底。挫折会来,也会过去,热泪会流下,也会收起。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气馁的。离别,总会补偿一种在相聚时无法得到的心情。如果在离别之后,一切的记忆反而更加清晰,所有相聚时被忽略了的细节也都一一想起,并且在心底反复地温习。所说的每一句话在回溯时都有了一层更深的含意,每一段景物的变化在回首之时也都有了一层更温柔的光泽。那么,离别也可以不必气馁。
我现在所需的是道路,是的,道路,冒着雨,踩着泥泞,穿过森林,跨过草原,去往天涯海角。好朋友成了最初的导师。一个仅仅陪伴着你,就可以改变你的生活,让你相信活着是一件美好的事情的人。你会看到,有一扇门,正在等待你的打开。当戈迪低落的时候,整个世界黑暗空荡,克里斯在精神上搀扶起他,使那个世界变得明亮充实。他们相伴度过艰难,悲伤以及失落的日子。迷失方向,给与彼此指引,携同前行。握着你的手,他告诉你一切都会好起来。
生活的角角落落,充满了有趣或无趣的人。很多时候,有些路是非要一个人去跋涉的。路再长再远,夜再黑再暗,也得独自默默地走下去。那些曾经给予过温暖的人,已经看不到了,但思念会记住他们。总有那时,终于得以和一切隔离,诸如忧伤喜悦以及种种有害无益的情绪。时光像金子一样,让人急切的不想浪费掉哪怕一秒钟的时间。从此,在心中纵横交错的,都是光亮的轨道。
图文版请见
http://ethermetic.com/archives/2820http://ethermetic.com/archives/2822http://ethermetic.com/archives/2826一、缘起
导演Rob Reiner:故事出自于一本叫《四季》的书,其中有个中篇小说叫《死尸》(The Body,作者是史蒂芬金),写的是四个男孩一同出行,寻找一具死尸,用了第一人称来写。主角其实是四个人,只是以Gordie的视角来写了。我就想到,“噢,也许我该把Gordie变成主角,让故事围绕他为中心展开,关于他的不自信,因感觉父亲不爱他而产生的困扰。在朋友们的帮助下,他开始重拾信心,最终成了一个出色的作家。” 有了把Gordie作为主角的点子,一切就变得水到渠成了,我也开始为这个计划激动起来。
我们对于电影能否成功心中无谱。我还记得,就在开拍前两天,所有的投资方都打了退堂鼓,是Norman Lear在最后一刻拯救了这部电影,“我来资助吧。”我们甚至都没有个发行方,就这么开机了。
二、选角
Gordie Lachance,由Wil Wheaton饰演
Wil Wheaton:我是个少年演员,当时已有其他好演员加入了剧组。经纪人帮我拿到了面试的机会,最终幸运中选。作为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想拍这部电影仅仅是因为有这么个机会。那会儿的我可没有足够的经验来感知这个故事——我的感觉就是,这看上去是个很酷的冒险故事,而且我们的队伍“赢了”。
Corey Feldman:Will是洛杉矶人,而且保守得很,可以说就是个geek。至今仍是,不信问他好了。可我并没有这么看他,我觉得他很安静,很羞涩。
Reiner:Will Wheaton就是完美的Gordie。我看到了一个非常敏感的孩子,对自己充满疑问。尽管真实的他要自信得多,但看着就是一副温柔、敏感的模样。
Teddy Duchamp,由Corey Feldman饰演
Feldman:直言不讳地说,我和这部电影的缘份是因为父母亲就是我的经纪人,他们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就像是,“嗨,Rob Reiner叫你去面试。 ”“你是说《All in the Family》里那个‘Meathead’?成,他要我演什么?”——等我见到了Rob,第一印象就是,他不再像Meathead了。他成熟了许多,看上去是个导演样了。我也就立刻认真起来。其二:等读到了素材,我意识到这比之前拍过的任何戏都要严肃点,电影的主题更细致,把握起来更困难些。
Reiner:说实话,我不相信除了Corey Feldman,还有谁能演活这个角色。 我们找不到合适的演员,他来了,带着那股子愤怒劲儿,明显有着很阴暗的一面。我就心说,“喔,我不晓得他的生活出了什么状况,但这是唯一一个能在这种年纪演出这种感觉的孩子。
Wheaton:我们几个孩子当中,Corey已经演了一辈子的戏,所以某种意义讲,他是个老手了。他去过的片场比我们所有人都多,有着丰富的经验。我们大家一起去看了《七宝奇谋》,它上映时我们还在拍《伴我同行》;然后又一起去看了River参演的《Exploreres》。Corey就像个电影明星,对于一旁的我来说,那真是个怪异的世界。
Vern Tessio,由Jerry O'Connell饰演
Reiner:Jerry O'Connell那会儿算是个蠢胖孩。(笑)现在的他可是风流倜傥,讨了Rebecca Romijn做老婆,样子帅得很,可当年就是一蠢胖孩。他来面试时毫无表演经验,但一进来我就明白,他就是Vern。他就是这孩子了,可我不确定是否真能演好,因为他从没演过戏。但又一想,“只要能像现在面试这个样子,他就是完美的Vern了。”
Wheaton:Jerry搞笑极了。Jerry幽默感非凡,小时候就这样了;他总在不停给大家逗笑。他真是太好玩,太可亲了,很容易就能打成一片。
Chris Chambers,由River Phoenix饰演
Reiner:River Phoenix就像个少年版的詹姆斯迪恩,我从没见过他这样的人。
Wheaton:我记得自己当年既为River深深折服,又多少有点被吓到。他是如此职业,又如此尖锐,就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他的智慧看上去远超年龄所限,有种深不可测的感觉。他就是很酷。
Feldman:River和我认识好几年了。他9岁还是10岁的时候就来了洛城,我俩就是那时候认识的,结果一见即合,立马成了好友。每回面试遇到对方, 我们就一起到外面玩,而其他人都在房间里干巴巴等着试镜。(拍《伴我同行》时)刚到片场,甚至是刚上飞机时,我们就开始为能一起拍戏而激动,可以一起晃悠一起玩啦。我们就像是天生的死党,整部电影就是这么拍下来的。拍摄这部电影时,我和River建立了非常亲密的友谊。
三、Rob Reiner的导演风格
Feldman:开拍前两周,他把我们集合起来,每天围坐、生活在一起。排练逐渐变成了演员工作室。我从没上过任何表演课。他采用的很多手法步骤都让我觉得新鲜。这样的做法很新潮,就像是把严肃演员的表演技巧加以修改,好让儿童演员也能够领悟贯通。
Casey Siemaszko:虽然是拍片工作,但感觉更像在度假。那算不上什么大制作电影,看上去也预算有限,成本并不高吧。拍片的经历更像是一次夏日假期——说真的,打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过这样的工作体验。他绝对是个伟大的说书匠,(没戏份时)我也会去片场闲晃,看着他工作,听听他讲故事。
Feldman:他就像是这四个孩子的父亲,像是我们四人参加的夏令营辅导师。我们身处在自己的小世界里,围绕片场的其他一切都像是种点缀。
Wheaton:印象深刻的一点是,Rob Reiner总在教导我们。他大可以直接来一句“这么演”了之,但他没有这么做。他会解释给我听为什么该那么演。那样演有何不同,更好在哪里。正是在那段时间,我开始成为一名真正的演员,而非念着台词按桩走位的木头人。
四、包智杰的Ace Merrill角色和他的眼睛蛇帮
Wheaton:这个角色二话不说毫无缘由就会痛扁你一顿。事实上,电影演到最后,当他对River说出“你死定了”时,观众真的相信他会这么做。过去二十五年来,他们其他几个常透口风说当年有多怕他。这我倒真不记得了。我不记得他本人也像电影角色那样骇人、残酷。我只记得在想,“他可真是个好演员。”我会看着他的表演,从中学习经验。
但我知道其他几个家伙真的很怕他,尤其是Jerry。
Siemaszko:拍戏的时候,大家都在扮演各自的角色。工作时气氛紧张,但一喊停后,我们就回归孩子的本色了——在俄勒冈Eugene拍戏,那里真的很美,我们正赶上了好天气,一帮子人经常开车闲逛四处打闹。我记得好几回驱车去了波特兰,泡泡吧逛了逛夜总会。
Reiner:别跟我谈这些事!(笑)开玩笑的。John Cusack以前常把Keifer和他闯的那些祸告诉我,我说,“John,别跟我说这些,我可不想知道。”
五、吃饼大赛
Reiner:说到这场戏很有意思,我为之犹豫了好久。我知道观众会喜欢,但我也想先弄明白Gordie Lachance该成为哪种作家。说到底,我的观念是他成为了史蒂芬金。而史蒂芬金是个伟大的说书匠,他说的故事大都属于恐怖、超自然一类。所以我就觉得,“这会和作家Gordie相符吗?”——可后来又一想,他才12岁大,12岁时说的就该是这种故事。思想斗争了很久,我还是决定把这段戏保留下来。
Wheaton:记得拍这场戏时,我也去了片场,就是想看看他们会怎么个整法。我觉得这场戏好玩极了。
现在回过头来看,我刚和Rob、Corey一起又看了一遍(注:蓝光碟中收入了三人全新录制的画中画评论音轨),Rob说,“仔细看,那哥们儿脑袋后面明显有根管子”,我心说还真是啊,可这反而很棒,因为那是个12岁孩子讲的故事,他的幻想就是这副模样的。当然,这场戏很卡通、很恶心也很夸张,因为Gordie的幻想就是这般模样。
Reiner:观众们头回看到都乐疯了。我得说留下这场戏是明智之举。
六、“电影夏令营”
Reiner:这是最华丽的一夏。这是最美的夏日假期。回想起来,那就像是次夏令营。我们享受着怡人天气和田园美景,一起为热爱的电影工作。
Siemaszko:我常回想起那会儿周日的垒球比赛,男女老幼齐聚一堂,就像是全家出游的感觉。
Wheaton:在休息天,我妈组织了两次白水漂游(white water rafting),全体剧组成员都参加了,一起在Mackenzie河上漂流。
Siemaszko:那会儿是春天,我们赶上了无上装嬉皮时节。裸体自行车手常在剧组、孩子们身边出没。真是好有趣。我记得当时还有个乡村集市,是个嬉皮大会,我还和Flying Karamazov Brothers一起玩了杂耍。
Reiner:记得有一天,我和好友(制片人)Andy Scheinman一起从外景地驱车回来,车子的顶篷敞开着。电台里正在放披头士的“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音量开得极响,我们都很开心。正当歌里唱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这一句时,我们开过了一片浩瀚的草莓地,就是这么巧。遇上这种事让我不由得感叹,“喔!真是酷毙了。”
Feldman:(River和我)常去俄勒冈那些未成年人酒吧,这真的是段美妙的成长经历。我们俩年纪最大,加之以前就认识,所以在一起体验了很多新事物。那是我头一回喝酒,头一回在银幕下亲吻女孩,也是我头一回吸食大麻。所有这些都是拍摄《伴我同行》所经历的成长体验,对River来说也一样。
开拍时我12岁,是在片场上过了13岁生日。这部电影像是颗有趣的时间胶囊,我们是在银幕上下同时体验这些成长变化。
Wheaton:杀青时我很悲伤,因为这意味着我们将各自回归寻常生活。在片场一切都不一样,那不是“真实的生活”。
七、关于电影上映的回忆
Reiner:宣传发行时我正在伦敦拍摄《公主新娘》,电影先在美国上映了。我紧张得很,因为那是我拍过最具个人色彩的电影。要是票房成功了,我就可以说,“好,这证明大家对我喜欢拍的电影也感兴趣”;我又想,“要是票房失败了,我就真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了,因为那就是我真正想拍的电影。”
Siemaszko:电影首映时我正在洛杉矶,当时只是在沿海的部分影院上映。我人在Westwood,“咦,那个角排的队是干嘛的啊”,过去一看,“老天爷啊,是为了《伴我同行》。”
Wheaton:在那个年代,电影经常是先在五个地域点映,靠口耳相传来推动。所以等扩映后,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部电影——我记得当年拍摄时,有那么一股子氛围,觉得是在拍什么特别的片子,在拍一部重要的、日后会值得骄傲的片子。年少无知的我,把这部电影的成功视作了理所当然。当时真不知道那有多幸运。
Reiner:电影慢慢取得了成功,在那个年代,成功无需两千万、两千五百万的首周票房做保障,这片子恐怕没有任一周末拿过三百五十万以上的票房,但它永远停留在了影院里——从未下档,大受观众喜爱。
八、二十五年后
Reiner:最让我感动的一点是,热爱这部电影的观众说,“它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与我孩时的经历完全相同。”我问道,“你是乡下出来的?”他们就回答说,“不,我是在城市里长大的”。无论是来自小镇、城市,还是农村,那份情感都是贯通的。
Feldman:孩时的我,并未真正看懂这部电影。我只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解自己的角色——我记得当年影院公映时,观众总是那些三四十岁的中年人。他们的反应都像是,“天哪,这是史上最棒的电影!”作为孩子的我,感觉只是“还行吧,要说起来,《七宝奇谋》可更酷。”我大概有足足十年没再看过这部电影。然后我又看了,四五个月前还把它放给儿子看了,就是夏天刚过的时候。我儿子现在六岁大。除了些脏话,这片子没啥不适合孩子看的东西——现在看所体会到的要远比孩时多得多。我终于看懂了所有的东西。
Wheaton:几年前,我带着妻子、孩子一起去俄勒冈玩,我们去了当年拍摄的Brownsville外景地,想看看那边现在啥样了。我们踏进了游客大厅,那里挂了张地图,上面标出了所有拍摄用到的景地。地图以五种文字标注,分别有荷兰文、日文、英文,应该还有德文吧,所有这些不同的文字。在一家餐馆里,我和一个女子聊了起来,她说有世界各地的人到Brownsville旅游,来看看拍摄《伴我同行》的地方。那里成了个颇具规模的旅游景点,这可真让我大吃一惊。
Reiner:对我来说,那是我当时的电影代表作,它证实了我对观众娱乐需求的猜想,也正合我口味。回过头来看,我总觉得这就是我的代表作,因为它反映了我的审美情趣。
Feldman:在那个时刻,对那四个孩子来说,这桩经历看起来是如此重要如此沉重。但实际上,这不过是又一个周末罢了。不过是又一次冒险游戏,明白吗?现在以成人眼光回过头看,你会说,“那是一次最特殊的经历”。通过这次全新(蓝光)发行,我想会有很多人重新发现这部电影,会以成人的眼光重新赏析,“天哪,这是种截然一新的体验,与当年完全不同了。”
Wheaton:1990年,我去了日本为电影《Toy Soldiers》作宣传。我和Sean Austin一起作巡回推广。空时也出去玩一下,捎带游览了东京,我们一起去了家戏院看《伴我同行》的话剧改编。他们演的不是由史蒂芬金小说《尸体》改编的话剧,而是由电影版《伴我同行》改编的话剧。而后我还和演员们碰了面,见到了演我那个角色的孩子,还一起合影留念。这真的让我大开眼界:一部五年前拍摄的电影,被翻译成了另一种语言,进入了另一种文化,最后变成了一部话剧。这种感觉真的很爽。
本片改编自史蒂芬·金小说《尸体》。获1987年金球奖最佳电影、最佳导演提名,1987年奥斯卡奖最佳编剧提名。讲述日后成为作家的戈迪在12岁时与三个死党克里斯、泰迪、维恩一起去寻找一具同龄男孩尸体的故事。在两天的长途跋涉中,戈迪终于找回了即将失去的自我。片中那个年纪最大的男孩(克利斯)River Phoenix 还演过《我自己的爱达荷》,可惜之后便吸毒离世了……片子很有预见性。
最近看的两部关于童年往事的片子,都让我回想起那个纯真而永不再来的年代。做过孩子王,喜欢捣蛋扯鬼骨子里却又中规中矩。到现在都没怎么长大。我只是觉得,非得落得和《童年往事》里阿孝咕一样的命运——最亲的人纷纷离世时,才能懂得所谓的成长么?那是属于侯孝贤的年代,与我,又会发生什么情况了?
儿时的伙伴现在还联系的几乎没有了,和电影一样,每个人在成长后都有各自不同的命运,只是在,12岁那年,有谁与你结伴同行过。童年的种种在现在看来并不能代表什么,童年过后我们各奔西东。然而,却是那种不敢回过头的童年在我们心底打下了最深的烙印,挥之不去。《神秘河》《沉默的羔羊》《伴我同行》,从这一部部电影里,我在思考到底童年的一点创伤会对人的一生有多大影响?阴影也好,回忆也罢,越是久远,是否对于后半生的碰撞越是深刻?或许等到我老了的那一天,也会像戈多坐在打字机前,那般惆怅?
噢,童年,伙伴……
【台词摘录】
■Gordie: Do you think I'm weird?
Chris: Definitely.
Gordie: No man, seriously. Am I weird?
Chris: Yeah, but so what? Everybody's weird.
■[The boys are having trouble designing how to get across the river.]
Teddy:Okay, you guys can go through the woods, but I am going right here across this bridge. And when you guys will get to the other side, I will be sitting in there, relaxing with my thoughts.
Gordie:Do you use your left hand or right hand to do that?
Teddy:You wish.
泰迪:你们如果想绕远路,请便。我要由这里过河,等你们拖着大屁股,绕完半个地球回来时,我早已在对岸等着,陷入我的一片思绪中!
戈帝:你沉思时打算用左手或右手托腮?
■泰迪:我们只年轻一次,现在不疯一把,更待何时?
■戈帝独白:后来我们跟泰迪和维恩越来越少来往,最后他们变成只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这种事是难免的!有些朋友常是一闪而逝,就像路上的行人一样。
■克利斯:我永远也无法离开这个地方,是不是,戈帝?
戈帝:你可以做到任何你想做的事。
■Although I hadn't seen him in more than ten years,I know I’ll miss him forever.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
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
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Although I hadn't seen him in more than ten years,I know I’ll miss him forever.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
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
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这是电影中很经典的一段台词,也是令我感触颇深的一段。影片中四个性格迥异的孩子或胆小懦弱,或活泼好动,他们为寻找一具“尸体”而踏上未知的旅途。一路上他们相互陪伴,相互扶持,度过了很惊险的考验,他们的友谊令人感动。
我的生命中也曾有过这样的好朋友,十一二岁的年纪,单纯善良的无以复加,愿意掏心掏肺地为你着想,可惜,这些朋友后来渐渐散落在各处疏于联络了,可我仍记得明晃晃的夏日,朋友相伴的路途。
回忆只能换回近乎残酷的惋惜——我怀念过去,却毫不怀念现在的你。
朋友和敌人一样,越少越好,几个就足够。
能理解这种感觉:少年时期的好朋友不会陪伴你一生,但他们是你这辈子交过的最好的朋友。
“这正是我这年龄该做的事,我一辈子只年轻一次。”2014.11.23泸定县冷碛镇
整部电影想要表达的关于青春与成长的忧郁孤独迷茫,全在River Phoenix的双眸里面了。
同龄男孩的尸体宣告他们的童年也在这天死去
【B+】真挚,不浮夸的好片子,没有花哨的技巧,只有动人的故事。简单却直击人心。不过那个结尾也太TM敷衍了吧!!!并且这片真的很基阿。。。。CP感太强烈
上哪找的这么一帮少年老成演技精湛的孩子……
就像电影中一样,我会永远记得自己12岁那年,夏日的草木之中渗漏下来的阳光。
When the night has come,And the land is dark,And the moon is the only Light we'll see,Oh I won't be afraid,Just as long as you stand by me
和心迷宫很像 围绕一桩死亡 展现一个走下坡路的镇子 讲故事和大孩子段落强调了这种绝望 这种成长环境令斯蒂芬金投向恐怖文学 有幸拥有天资的人努力想逃出怪圈循环 从他们的视角看过去其他人有些可怜 小团伙永远由领袖+军师+疯子+傻子组成 只有带头的两个惺惺相惜 以更有代入感的死亡平添惆怅
12岁没有朋友,这辈子也就没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虽然我和他已十年不见,我知道我会永远怀念他。我后来再也没交到像十二岁时那帮人一样好的朋友,也许每个人都是如此吧?”
I never had any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 用情节丰满人物,这是每个编剧都该学的基本功。
阴影也好,回忆也罢,越是久远,是否对于后半生的碰撞越是深刻?或许等到我老了的那一天,也会像戈多坐在打字机前,那般惆怅? 噢,童年,伙伴……
不要走在我后面,因为我可能不会引路, 不要走在我前面,因为我可能不会跟随; 请走在我的身边,做我的朋友。也许以后,我们再也交不到十二岁时遇到的那群朋友。
“I never had friends later on like the ones I had when I was twelve. Jesus, does anyone?”电影简简单单,一如儿时的友谊,却难寻觅。★★★★
曾经,我因为他的简单,给他打了三星。现在,我因为他的单纯,要给他10星。我老了
觉得很残酷,就像eason歌里唱的,“为何旧知己在最后变不到老友”,但还是感谢这场不可思议的相遇 ps:竟然是1986年8月的巨蟹座电影,年纪跟我一样大,果然具有巨蟹座特有的温情脉脉
永远stand by us的朋友能有几个?